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澎湖「龍祥滿16號」漁船的李姓船長涉嫌與王嫌退休刑警勾結,將4名遭台灣通緝的詐欺犯偷渡到中國大陸,同時走私魚翅,澎湖地檢署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澎湖縣刑警大隊在龍門漁港登船安檢,當場逮捕李、王2人及偷渡的4名男子,及80箱魚翅,李、王2人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澎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均裁定羈押禁見。
澎檢指出,檢察官陳建佑日前接獲線報指稱疑似有漁船偷渡及走私不法犯行,隨即指揮海巡署偵防分署澎湖查緝隊及澎湖縣刑警大隊共同偵辦,發現「龍祥滿16號」漁船李姓船長與另名退休的王姓刑警共同謀議,預計以每1人15萬元的代價,載運台地區人民非法前往大陸地區,並同時於船內夾藏疑為保育類漁類之魚鰭,也就是俗稱的魚翅共80箱,載運到公海上給來接駁的大陸地區漁船。
檢警發現,李、王2人取得大陸地區漁船的衛星電話號碼及所在經緯度後,即由王姓退休刑警在11月12日上午7、8 時左右,先駕車前往東衛石雕公園內等候,接應伺機偷渡的卓姓、曹姓、毛姓及張姓男子等4人,將4人藏於自小客車內,載運至龍門漁港。
再由李姓船長將企圖偷渡的4人藏匿到漁船右舷機艙內伺機出港。經澎湖查緝隊、刑警大隊人員即時登船安檢,以及檢察官親自率隊前往被告王姓退休刑警住處執行搜索,當場查獲被告2人及準備進行偷渡的4人,並扣得疑為保育類漁類之魚鰭共 80 箱。
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李、王2人涉嫌違反入出國移民法第73 條第1、2項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84條第1項罪嫌重大,並有逃亡及串證、滅證之虞,向澎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法官均裁定羈押禁見。
澎湖地檢署強調,澎湖縣地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重要的海上交通樞紐,檢方將秉持保障合法、打擊非法之原則,與相關單位密切合作,嚴格防範非法偷渡與走私案件,在第一線阻絕不肖人士非法入出境,防止我國通緝犯逃亡海外,並避免非法居留之人民衍生後續之社會問題。
照片來源: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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