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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寶清參選桃園 民進黨:黨員違紀參選應予除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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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寶清參選桃園 民進黨:黨員違紀參選應予除名處分

鄭寶清參選桃園 民進黨:黨員違紀參選應予除名處分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針對前立委鄭寶清登記參選,民進黨發言人謝子涵今(1)日回應,依照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以及《紀律評議裁決條例》如有黨員違紀參選,將由中央評議委員會於十日內從嚴議處,應予除名處分。

鄭寶清登記參選的同時,提出《三個回歸》,「回歸民進黨的創黨精神、回歸「清廉﹑勤政﹑愛鄉土」、回歸與青年結伴同行的傳統、回歸是我這幾年來的真心感受,也是桃園土地不斷提醒我的。」

謝子涵表示,民進黨的提名制度行之有年,由全代會透過民主程序通過提名制度,並由主席蔡英文召集黨內最有公信力、最有選舉經驗的成員組成選對會來討論人選。

謝子涵指出,當初在林智堅宣布退選時,選對會當時就有用黨內民調作為主要參考,最後一致同意徵召鄭運鵬代表民進黨參選桃園市長。謝子涵表示,民進黨上週進行桃園市對比式民調,鄭運鵬更遠遠領先鄭寶清高達10%,顯示鄭運鵬是民進黨內桃園市長最強候選人。

謝子涵表示,依據民進黨公職候選人提名條例第十二條,違紀參選者或不參選者,第三條第一、二、三類,逕由中央評議委員會,同條第四、五類逕由縣市黨部評議委員會於候選登記截止後,十日內從嚴議處。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十二條,本黨黨員未經提名違紀參選者,應予除名處分。

圖片來源:鄭寶清團隊/記者潘永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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