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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程序正義台大錯誤決定!林智堅嘆:善意提供論文資料卻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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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程序正義台大錯誤決定!林智堅嘆:善意提供論文資料卻受害

無程序正義台大錯誤決定!林智堅嘆:善意提供論文資料卻受害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論文爭議遭在野黨緊咬不放,針對台大學倫會今突然公佈審查結果,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今(9)日由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律師黃帝穎共同召開記者會,並公佈今凌晨委任律師向台大表明欲於8/11或8/12出席台大學倫會議的email事證。林智堅強調,他自身是無辜的受害者,信才剛寄出去,說明方便的時段均可前往學倫會參加說明,今天一早台大就如此大動作以記者會宣布結果,他對此感到相當遺憾、難以接受,這樣的指控對他來說傷害太大。

委任律師黃帝穎表示,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很明顯蘇宏達在沒審查前就定調是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

林智堅強調,他一定會捍衛自身清白,接下來也會持續由律師團做聲明與法律協助。他指出,台大學倫會指稱余正煌為先交出論文,因此他才是抄襲,但若當時指導老師陳明通並未交出他的初稿給余先生、他沒有提供自己的民調,余先生就沒有辦法完成論文,所以他沒辦法理解、也難以接受台大學倫會最後做出這樣的審定,「我是受害者,我是善意提供資料的人,結果我碩士資格被取消。」

林智堅表示,他當時回到學校,純粹就是為了充電,學習過程中也很珍惜,也非常謝謝老師給予這樣指導,但事發至今是史料未及的事,他是自己啟動寫作,用自己選舉做研究,民調就是根據他的選舉,他就是原始的擁有者,「所以我說好心被雷親」,只是因為余先生論文先取得,台大就認定他抄襲,這種過程實在太粗糙。

林智堅強調,他過去8年以來擔任新竹市長,他以亮眼的建設與政績來獲得市民肯定,甚至在2018年順利連任,市政滿意度也獲得很高的肯定,各項媒體評鑑都名列前茅,如今論文事件演變至今,對於他有著嚴重的人格抹煞,對他的清白有很大的影響,他對此感到非常沉重,也非常遺憾,這不僅沒有辦法說服他,也沒辦法說服大眾,希望台大學倫會能夠說明清楚。

鄭運鵬則提出六點說明,對台大學術審理提出質疑,一、「秘密審查卻對外放話」;二、「蘇召集人顯然未審先判」;三、「不採用具法律效力的證據」;四、「未尊重當事人權益突襲召開記者會」;五、「利用急就章程序成就政治審查」;六、「草率否定畢業論文的教授審查」。他強調,他和林市長、黃律師已於7/24將找得到的資料和檔案,都在法院做了公證,也公開給媒體朋友們指證。一週後,陳明通老師也發了聲明,說明清楚是陳老師將林智堅論文初稿和問卷資料提供給余先生,但台大卻是突襲式的審查,這是一個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是未審先判的審查結果。

鄭運鵬強調,蘇宏達先生還沒有看過事證,就直接發信給學生說這事件是件醜聞,還沒有看過資料就已經發信,這才是教育界的醜聞,「我們對這樣的審查程序表達高度的遺憾。」

黃帝穎進一步指出,今天的審查結果有三大違法:一、違反行政程序法第九條客觀義務;二、違反台大學倫要點第一條的公正客觀程序;三、違反比例原則。這三大違法都是目前台大揭露的事實,這次的論文事件很清楚,先有民調內容,甚至2016年2月1日也經過公證確認文稿內容,如今林智堅卻被指責晚畢業所以被認定抄襲,這形同是對於公證法效果的無視,「真的是蘇宏達們比法院大」。

律師黃帝穎表示,台大學倫會的決定是沒有程序正義的錯誤決定,蘇宏達在沒審查前就定調是醜聞,這才是學術醜聞。「我們受到如此冤屈,一定會硏究據理力爭」。

圖片來源:林智堅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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