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今依貪汙治罪條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蘇震清10年,褫奪公權5年、廖國棟8年6月,褫奪公權4年、陳超明7年8月,褫奪公權3年,依不違背職務期約賄賂罪判徐永明7年4月,褫奪公權3年。趙正宇違背稅捐稽徵法逃漏稅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財產來源不明部分無罪。
趙正宇表示,針對台北法院正式宣判,財產來源不明罪無罪,另外檢方指控涉貪的陽明山案,更是在去年十二月就無罪不起訴,歷時兩年,總算可以跟鄉親說,「您們的委員連法院都認證清白!我要謝謝所有始終相信我清白的鄉親,正宇發自內心的謝謝大家!因為有您們我才能熬過這苦難的日子,接下來正宇想說些心裡話。」
趙正宇指出,早在去年十二月份,對於涉及貪污的部分早已不起訴處分確定,但很多鄉親和民眾到現在可能都還以為他有貪汙,這大概就是身為政治人物的原罪,就算是清白的,只要碰上了官司,不論結果,都再沒有人會相信,「哪怕我在一開始就已經說明了一切,包括我所有的財產來源,但在這裡,我還是要謝謝法官們,從無保請回到最終判決,他給了最絕望的人一絲安慰,也希望再沒有人遭遇我所遭遇的一切。」
趙正宇說,從政以來,連開會的便當都沒吃過一個,很清楚作為一個政治人物對於社會的影響有多大,這也是我持續了十數年的寒冬送暖活動的理由,希望透過我的行為,讓這個社會有善的循環。
趙正宇說,媒體朋友在案情發展中的陸續追蹤,確定不起訴時的報導,都讓他感受到媒體還原真相的認真,其中雖然也有些因誤會而寫錯的報導,只要他們願意更正,不會用提告來影響新聞的自由。
最後,趙正宇說,可是對於同為政治人物和名嘴的錯誤評論,一定會用司法手段來捍衛我的正義,因為他們應該知道輿論對於一個公眾人物的傷害,「更應該知道在你說任何話之前都應善盡查證義務,他們非但不以身作則,還以傷害他人的手段來獲取名利,我會用盡我所能來對抗這些不公義。」
圖源片來:趙正宇粉專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SOGO案宣判10-7】陳超明對司法失望!控「檢調成政黨打手」
【SOGO案宣判10-8】遭重判8年6月 廖國棟不服 揚言上訴到底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