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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黑條款過!犯「黑金槍毒」終生不得參選 民進黨:不為個案做各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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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黑條款過!犯「黑金槍毒」終生不得參選 民進黨:不為個案做各別考慮

CNEWS匯流新聞網 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法院會今(26)日下午處理選罷法修法新增「排黑條款」,犯洗防法判決確定者、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經院會表決,贊成56人、反對30人、棄權3人。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這次修法很簡單,邏輯就是「不為個案做各別考慮」,是用一個制度通案的角度來看待此修法,以及最高標準,當然修法有很多聲音風風雨雨,但民進黨團堅持下來,以最新的修法原則,來改變台灣政治環境,讓台灣的選舉更加親民及受到更多社會的信任。

但民進黨立委劉櫂豪、余天、楊曜、陳歐珀、邱議瑩及無黨籍黃國書、蘇震清等人未參與表決。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指出,雖然黨內有委員對不同的條款,有不同的見解,但在表決之後,都有一致共識,下午投票時就任何意見,大家還是一致投票,有些離島委員今天有些狀況無法到場,依照黨內規定要一致投票,沒到就是罰款,今天下午也沒有准任何一個請假,包含上媒體也不准假,針對各別委員的狀況,並不是對條文有意見。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擬新增「排黑條款」,國民黨、時代力量、民進黨團皆提出修正動議,國民黨跟時力提案表決時皆遭到民進黨團封殺,最終依照民進黨團修正提案通過,犯洗防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值得關注是,國民黨團提案版本規範加嚴,包括加重詐欺、性侵害犯罪確定者也不得登記為候選人,雖然未通過,但民進黨立委蔡易餘投下同意票,引發關注。

「排黑條款」關鍵條文,有兩大爭議事項「犯洗防法判決確定者不得參選」、「判十年以上刑度尚未定讞者不得參選」,朝野協商時未達共識,但傳出綠營內部反彈,認為有違憲的疑慮主張放寬。

由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案三讀條文明訂,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終生不得參選等規定。

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高雄市議員陳致中因《洗錢防制法》被判刑定讞,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後陳致中將終生不得參選。

陳水扁昨不滿痛批開民主倒車,甚至揚言「死諫」。陳水扁昨說,看到柯建銘為了執行民進黨主席賴清德參選總統的政治需要,竟然罔顧違背罪刑法定、權力分立及比例原則,顯有違憲重大爭議,仍然決定開民主倒車。

立法院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明定曾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及曾犯製造、運輸、販售毒品、槍砲與洗錢、等惡行,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民進黨發言人林楚茵表示,賴清德主席曾宣示,民進黨以高於法律的標準要求民進黨從政的朋友。對於立法院通過黑金槍毒不得參選的選罷法修正案,民進黨中央尊重立法院的立法權。同時感謝朝野立委,也向游錫堃院長、蔡其昌副院長及柯建銘總召、民進黨立院黨團表達感謝。

圖片來源:記者潘永鴻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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