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 記者潘永鴻/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稍早三讀通過「同婚專法修正案」,讓同婚者也能共同收養子女。民進黨立委范雲表示,今(16)日通過的「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第二十條」,「很高興是由我的版本通過委員會的審查與協商。特別感謝一路上,彩虹平權大平台、同志權益家庭促進會、同志諮詢熱線、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不斷地進行社會對話及遊說。」
范雲說,擔任立委後非常重視的法案,從完成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後,相隔將近一年後,「我們在上周協商完成,今天三讀通過!」
范雲強調,未來,在台灣,同性伴侶跟異性伴侶一樣,可以結婚;也和異性家長一樣,可以一起領養小孩。未來,不分性別、不分性傾向的配偶們、家長們,都可以獲得法律完整的保障,平等成家、親權成雙!婚姻平權這條路上,也慢慢調整。希望,很快有一天,這個社會能跟上所有多元性別主體的步伐。
「6年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748號解釋;4年前,立院院會三讀通過該施行法。」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表示,今年1月19日,內政部宣告同性婚姻早已是台灣的公共秩序,因此開放跨國同性婚姻,無論對方國家有沒有允許同志婚姻,都可以在台灣登記結婚。「今天我們在立法院,還要再拼上一塊拼圖,就是保障同志家庭共同收養的權利。」
洪申翰指出,台灣已可單身收養,異性戀伴侶結婚後,可以收養對方單身時期收養的小孩,也可以共同收養小孩。但,同性伴侶卻不能。使得同志家庭中,伴侶與收養的孩子在法律上是陌生人,一旦擁有親權的一方過世,孩子就會被再次出養或安置,嚴重侵害兒童權益。「今天同志家庭共同收養的條文三讀通過,是為了保障跨越血緣的愛,也謝謝這麼多年來,許多委員的努力與跨黨派的支持。」
圖片來源:范雲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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