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屈彥辰/台北報導
昨(22)日台南市兩名員警執法過程中遇襲身亡(台南殺警案),國民黨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23)日下午召開「開槍上法院,不開上醫院」記者會,邀請曾親身經歷使用警械、被官司纏訟六年的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以及萬華分局督察組長高李孟驊現身說法。張景義直言,《警械使用條例》不是不夠,是太多了,越改越多,框框架架太多,「我敢拔槍嗎?」
王鴻薇說,昨天兩名台南市員警其中一位有配槍,嫌犯四刀刺死其中一名後奪槍殺警,內政部長徐國勇昨南下被家屬問「到底可不可以用槍」,徐國勇說「可以大膽用槍」 。她質疑,真的可以嗎?
王鴻薇引用醫師蘇一峰的臉書貼文,指出「可憐的警察同仁,拔槍的時候先想的是報告要怎麼寫,上法院要怎麼解釋,默哀…..破案沒什麽獎金,卻要拿命去拚….『開槍上法院,不開槍去醫院』」,並整理出2013至2021年警察因執法用槍而上法院的案例,向現場媒體展示。
王鴻薇更提到,輕則跑法院,重則撤職查辦,寫報告、賠款等等。昨天兩位員警之死所引發的問題太多,張景義2013年在西門町追捕駕車逃逸的嫌犯,開槍擊中輪胎,最後卻導致嫌犯死亡。2013至2019年間被官司纏身,雖然無罪定讞,但也心力交瘁,法院判決若是判定有罪,一定會被撤職查辦。
張景義則詳細敘述追捕過程,表示當時為了保護公眾生命安全,避免黎姓嫌犯再駕車脫逃,他趁嫌犯自撞時,跑到車子前方拔槍喝令,並開槍射擊輪胎,卻造成跳彈。對於這結果跟家屬溝通,報告寫不完,解釋為何發生。從2013年開完槍到案子判決確定前,每天都在煩惱到底是怎樣判決,不知道法官判決如何,若是輸了,遭認定用槍時機過當,可能要當一輩子義警,家裡還有妻小、父母要養,贏的話也沒得到什麼。
張景義沈重表示,「什麼情況是危急的?只有我們身處第一線,兩到三秒鐘反應要不要用槍,要不要使用辣椒水、警棍?」但是,使用警械後,面對隨之而來的就是群眾的檢舉、投訴或提告,現在法院沒有在支持基層員警使用警械,甚至假如跟對方保持一點距離,講話大聲,都會被對方認為警察大聲是嚇到對方,他本人真的被檢舉過。還有比方要跟對方拿證件拉近距離,如果對方包包裡藏刀子,刀子拔出來,一秒鐘就可以刺到,他從拔槍到上膛至少要3秒,開槍可能會上法院,不開槍則會受傷。
針對《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問題,張景義認為,現在已經不是不夠,是太多了,越改越多,框框架架太多,「我敢拔槍嗎」?《警械使用條例》都請學者來幫忙,有些學者沒有摸過槍,也沒開過槍,怎麼知道槍怎麼開、怎麼用?
高李孟驊指出,現在的《警械使用條例》規定,緊急狀態使用槍械是採開放態度,但現在員警面對的不是這個問題,而是開槍後,人家會去審視他的比例原則,審視動作、動機,用顯微鏡的方式檢視員警每個行為有沒有過當。實際上在當下情境、緊急狀況下,沒有一個人能夠拿捏得非常精準,有上靶場打過靶的都知道要射擊沒有這麼簡單,要打到很精準尤其在急迫的狀況下是非常困難的,加上狀況下的緊張、壓迫,這支槍的子彈開出去後無法預測,但這些常常被用來評估過不過當。他也表示,警察就算是受過嚴格訓練的也是可能受到傷害,同仁在外盤查非常冒險,希望社會大眾多多予以支持鼓勵。
照片來源:王鴻薇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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