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屈彥辰/台北報導
針對疫情肆虐下,我國運動選手心理健康理應受到保障,普及運動選手的運動心理服務,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今(25)日呼籲,應關注運動選手的心理健康,讓更多的運動員皆能接受運動心理服務。
陳學聖說,疫情下,運動員不僅因為無法正常訓練,體能、技能受到影響,心理也受到衝擊。根據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於2020年五月份針對 135國,逾4千名運動員及後勤支援人員的調查發現,在COVID-19疫情依然嚴峻的狀況下,運動員因無法進行正常訓練,逾三成的運動員表示很難掌控自身心理健康及運動生涯而感到擔憂。國內尚無相關調查,但是臺灣選手應該也和各國家選手一樣,承受了不小的心理壓力。
陳學聖指出,受限於《心理師法》第5條規定,非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證書者,不得使用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之名稱,再加上主管機關迄今未制訂與運動心理相關的證照制度,國內運動心理師全名為「運動心理諮詢老師」,證照制度是由民間團體-臺灣運動心理學會2008年起開始辦理,共分為四級:初級、中級、高級、資深,另有特殊授證。
迄今通過授證的運動心理諮詢老師,中級3名、初級57名,依據規定,執行運動心理諮商與輔導工作三年後能申請中級級別認證;取得高級和資深級別者,必須曾執行國家代表隊之運動心理諮商與輔導工作。由目前僅3名中級運動心理諮詢老師,亦未見高級和資深級別的現況推測,或許是國內運動諮詢老師能提供服務的機會受限。不論是國家代表隊或者職業運動、各級學校體育班、運動社團等,應該強化對於運動心理服務的需求。
陳學聖認為,運動心理服務不該僅限於頂尖選手,運動員開始接觸專項運動就可能需要。運動心理服務應普及於基層運動選手,建議體育和衛生主管機關應訂定相關措施,鼓勵身心科醫師、心理師、心理諮商師和運動心理諮詢老師透過定期巡迴服務,提供更多課程和服務給各級學校體育班、運動團隊。
陳學聖指出,為了使運動諮詢老師認證制度法制化,體育主管機關宜比照運動教練,將運動心理諮詢老師明確納入《國民體育法》以法律規範。同時,將運動心理專業人員納入《國民體育法》體育專業人員之範圍,建立中央主管機關之授證機制,可委託目前已在辦理運動心理諮詢老師認證制度的團體作為認證機構。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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