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延81分鐘才送醫 恩恩爸要真相 時代力量籲新北市政府高層負責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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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81分鐘才送醫 恩恩爸要真相 時代力量籲新北市政府高層負責
拖延81分鐘才送醫 恩恩爸要真相 時代力量籲新北市政府高層負責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屈彥辰/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2歲孩童「恩恩」因確診,突發緊急狀況到實際送醫,中間經過81分鐘,引發輿論熱議。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今(8)日表示,恩恩爸6月6日上午前往新北市消防局,仍無法聽到衛生局、消防局之間跨局處聯絡的錄音紀錄。一位曾服務於新北市消防局的張姓網友在臉書揭露,當天上午恩恩爸受邀參觀新北市消防局的勤務中心,看到的竟然是一場刻意演出的大戲。

邱顯智質疑,上上下下偽造報案、無線電開到最大聲、大聲問案、其他科室網內互打,只是為了圓謊,所有人聯合起來欺騙不知情的恩恩爸,這簡直是楚門的世界,事後還提告吹哨者來轉移焦點,新北市長侯友宜一定要出來說清楚,到底是誰下的指令?

行動時代副總召王薇君說,新北市政府最新的說法是,「模擬演練」是新北市消防局勤務中心李主任的主意,意思就是李主任背了這個黑鍋。但是,李主任一個人能做出這樣的指示嗎?是不是經過討論,才讓李主任來背黑鍋?新北市演出的這場大戲,讓台灣民眾對消防員的信任沾上汙點,侯友宜市長要不要負責?要不要自己把這個鍋背起來?請高層扛起該負的責任,不要甩鍋給無辜的基層。

律師陳愷閎說明,從法律層面來說,一般民眾如果謊報案件,會涉及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消防法第36條,最重會罰以一萬五千元,而如果報案內容是有關放火等刑事案件,還會有刑法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的法律責任,最重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陳愷閎律師指出,新北市消防局自己說這是「模擬」,也就是製造假報案,報案人跟受理人也可能會涉及刑法213、214條「公文書登載不實罪」、「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最重都有可能判處1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另外值得討論的是,公務員應該上班的時間內,沒有從事職務,卻配合演戲報假案,這也可能涉及刑法第134條準瀆職罪,上面提到的刑度通通都要加重二分之一。

新北市消防局今早已針對相關指控人等,進行提告。侯友宜則在市政會議結束後,接受媒體訪問時,當場強調他支持出生入死的消防弟兄,捍衛清白跟尊嚴。

照片來源:邱顯智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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