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局分析資料發現,「假投資」詐騙為去年詐騙案件財損最高的類型。刑事局表示,如今國人普遍習慣使用社群媒體,或通訊軟體與親朋好友聯繫感情、分享生活點滴,還有使用影片分享網站等平臺,蒐集和瀏覽資訊。這些平臺當然也為商家與名人們,進行商業或個人品牌形象的行銷與發聲管道。詐騙集團也因此順勢利用受眾不受時空限制、發布便利性以及身份隱匿性等,實行詐術。
刑事局表示,近期詐騙案例中,有位陳姓被害人,瀏覽Youtube影片時,看到一則由詐騙集團偽冒投資名人「平民股神蔡松泙」的假投資廣告,不疑有他下點選廣告連結,而後就被自稱老師的詐騙成員,引導至「偽裝專業投資Line群組」,隨後群組由詐騙集團成員,假扮投資助理,每日報股市明牌及傳遞所謂的「短期投資計畫」。
詐騙集團見被害人心動後,隨即誘使點選不明連結,導入由詐騙集團創設的假投資網站,並請被害人於網站「申請帳號密碼」,投資期間皆可從平臺看見獲利,因而投入越來越多金額,直至準備一次領取獲利時,詐騙集團要求再支付稅金,還不允許自獲利中扣除。被害人察覺有異,求證後才知被騙,已損失百萬餘元。
刑事局指出,這種詐騙模式下,投資平臺的獲利情形,全是詐騙集團由後臺操控,初期民眾皆小有獲利還可出金,等到加碼投資想取回賺取的金錢後,詐騙集團通常會立即音訊全無,或者誆騙民眾需要再繳交一筆保證金及稅金等,才能將賺取的金錢領回。等被害人匯款完後,一樣消失無蹤。
另外近期也有許多詐騙廣告,投放於社群平臺及影片分享網站,而這些廣告通常會出現在民眾觀看的「高點閱率及熱門影片」,中間廣告時間或影片結尾。而且經常包裝成「假律師」、「偽國際法律顧問公司」、及「自稱駭客組織」等,謊稱能以其他管道協助民眾,將被詐騙的款項追回。
刑事局表示,只要民眾點選廣告或留下聯絡資訊後,會立即收到請民眾提供「被詐騙的對話截圖」、「匯款帳號」及「報案相關資料」等私訊;另外也有許多社群平臺,或影片分享網站,被詐騙集團投入「偽冒名人」的投資廣告,誘騙民眾投資。
刑事局提醒,切勿相信「聲稱可以追回詐騙款項」的廣告。在投資前也應先做足功課,並循政府認證的官方管道進行投資,若遇到詐騙也需透過政府合法管道,並經由司法程序取回詐騙款項。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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