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刑事警察局分析資料發現,新型的三方詐欺自今年10月起,已發現三件類似手法。刑事局表示,與以往陷害賣家當人頭帳戶的三方詐欺不同,歹徒反而是陷害買家當人頭帳戶。其實就是結合「買家貪小便宜弱點」和「誘騙買家代收贓款再轉手」的手法,而且盜用臉書正常使用者帳號發文,以增加假網拍廣告的可信度。
刑事局表示,今年10月中旬,苗栗縣一名葉姓女子,在臉書看到認識的友人發文轉貼,一則開幕優惠1萬5000元的IPHONE 14 PRO的販賣廣告,葉女心動後於是與賣家加line雙方私下交易,葉女依照賣家所提供的超商繳費代碼,到超商繳費,並將收據拍照給賣家。但葉姓女子還沒收到貨,賣家就說這麼便宜,自己也想買,但是自己是店員沒有優惠價,所以拜託葉女幫忙再買一個並轉售給賣家,而這名自稱是店員的賣家,也匯了2萬元現金到葉女個人的銀行帳戶。
刑事局表示,賣家再給葉女另一組超商繳費代碼,請葉女再去繳費,沒想到葉女隔天就被銀行通知個人的帳戶已被警示,而且好友也告知,自己的臉書帳號遭盜用,所以當初轉貼的廣告發文,根本不是好友所轉發。
刑事局深入調查發現,一名住在新北市的何姓男子,在臉書上看到友人發文,轉貼一則開幕優惠2萬元的IPONE 15廣告,與賣家加line後私下交易。賣家保證為原廠公司貨,並給了何男一個「苗栗縣葉女的銀行帳戶帳號」,請何男轉帳2萬元。但何男轉帳後隔天,因臉書發文友人告知臉書帳戶遭盜用,警覺可能是假網拍,就到派出所報案,於是這個「苗栗縣葉女的銀行帳戶帳號」就被警示了。
刑事局表示,今年10月上旬,苗栗縣一名李姓男子,在臉書看到「IPHONE 14 PROMAX 256G」只賣1萬5000元的廣告,就與賣家加line私下交易。賣家要求李男至超商購買1萬5000元的App Store點數並拍照上傳,李男照做之後還沒收到貨,賣家就說自己也想買,但因為自己是店員沒有優惠價,拜託李男幫忙再買一個,而且匯了1萬5000元現金到李男個人銀行帳戶。
李男再到超商購買了一次1萬5000元的App Store點數並再拍照上傳。卻一直沒收到手機,而且於數日後被通知個人銀行帳戶已被警示。而李男帳戶會被警示,則是因為一名高雄市李姓男子,在臉書上看到友人轉貼的「IPHONE 14 PROMAX 256G」只賣1萬5000元的廣告,交易過程賣家給了「苗栗縣李男的銀行帳戶帳號」,等高雄李姓男子轉帳後,卻拿不到貨,所以到派出所報案,「苗栗縣李男的銀行帳戶帳號」就被警示了。
刑事局提醒,網路購物族,網購要「透過官方交易平台」、「避免私下交易」、「不貪小便宜」,「不隨意收受不明款項再轉手」,詐欺集團手法再換,都難不倒你。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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