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一名四十三歲洪姓男子,涉嫌分飾多重角色騙財騙色。刑事局表示,他先假扮金融公司副總或總經理等身分,私下誘騙要求女業務員,接待重要客戶,還暗示要滿足客戶各種需求,包括陪睡、包養等。再假扮重要客戶,騙女業務員訂飯店、買精品等,甚至借錢、發生親密性關係。初步調查,至少有十一名女業務員受騙,財損金額逾一百五十萬元。刑事局偵九大隊第三隊員循線逮捕洪嫌,訊後依詐欺、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檢察官複訊後聲押獲准。
刑事局表示,專案小組日前循線到新北市,將涉案的洪嫌查緝到案,搜索住處查扣包括疑似作案用手機八支,被害人所有的物品,包括戴森吹風機、襯衫等證物。深入追查後也發現,洪嫌在多年前,就以相同手法詐騙女性被害人,這次又再重操舊業,並利用被害人名義申辦手機門號、租車等,藉此隱匿身分,躲避警方追查。
警方表示,由於洪嫌扮演的高階主管強調,所有接待費用都須先行代墊,事後再由公司撥款給付,所以被害人都會主動代墊餐廳、住宿費用,而假扮客戶的洪嫌,提起要購買家電、衣服與皮夾等時,被害人也會先借錢或代刷信用卡等,直到公司一直沒有撥款,洪嫌又失聯,跟公司求證後才發現上當被騙。就有一名二十餘歲被害人,短短二個月被騙了六十五萬元。
刑事警察局呼籲,隨著行動裝置與社群媒體的發達,詐騙手法推陳出新,若接獲可疑或陌生的通訊聯絡,務必確實採取停、看、查三個步驟,才可以避免成為詐騙的對象,保護自身安全。
照片來源:刑事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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