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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連續行竊同一超商 43歲女被逮辯吃藥恍神不知道有偷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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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一名四十三陳姓歲婦人,涉嫌連續行竊同一家超商,將包括蜂蜜水、牛奶、伏特加酒、洗潔精、漂白水、抹布、乾洗髮、甜麵醬、玉米片、狗罐頭等,偷偷塞入手提袋內帶回家。台北市南港警分局表示,員警循線逮人時,婦人則辯稱因為當時吃藥導致意識模糊,不知為何要偷東西。全案訊後仍依竊盜罪嫌將婦人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南港警分局表示,轄區玉成派出所接獲轄內一家超商報案指稱,一名婦人疑連續到店內行竊,偷走了價值近兩千元的日用品。初步調查,婦人以手提袋作為掩護,趁店員未注意時,將日用品塞進袋內,隨後若無其事的離去,由監視器畫面佐證,婦人至少二次以相同方式,成功在同一間超商行竊得手,直到店員清點時,發現貨品短少,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婦人竊行。

警方表示,員警獲報後循線追查,迅速掌握婦人身分,清查發現婦人無業,有毒品、詐欺、竊盜等刑案紀錄。婦人到案後雖坦承犯案,卻辯稱當下吃藥意識模糊,不知為何要偷東西。

南港警分局提醒,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警方對於竊取民眾財物,影響社會治安的不法分子,也必迅速將其繩之以法,絕不寬貸。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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