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保二總隊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接獲日商Panasonic原廠提告,指稱台灣坊間有不肖人士,未經商標權利人同意,透過網路以低於市價一至四成價格,販售仿冒品牌的電池。保二總隊表示,調查蒐證後,今年二月至四月間,陸續在新北市三重區、桃園市中壢區等地,總共查扣仿冒Panasonic商標的鈕扣型電池共計一萬五千四百八十三件,估計侵權市值約新臺幣一百萬元。全案訊後依詐欺罪及違反商標法案件偵辦。
保二總隊表示,原廠電池須經過嚴格的品質控制和測試,方能確保性能和安全性,而警方查獲的這批仿冒電池,售價較原廠低廉,不知情的民眾常誤認以促銷價格購買到正品。但仿冒電池缺少原廠嚴格品質控管及測試,而且在化學成分不明的情況下,容易產生發熱、漏液等異常狀態,除可能造成電子產品損壞外,使用上亦有安全上的疑慮。
保二總隊表示,仿冒商品外觀上及包裝上都與原廠相似,消費者常無法自外觀判別真偽。所幸,警方及時查扣偽冒品,才未流入市面,避免更多無辜消費者購買甚至產生危害,並使告訴人受侵權情勢不再擴大。也呼籲相關電池販售業者,須隨時多加確認所販售產品的來源,以免觸法。
保二總隊強調,依據商標法第97條之規定,明知仿冒商品而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透過電子媒體或網路方式為之者,亦同。
保二總隊指出,除了宣示政府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決心,也藉此呼籲,民眾於選購相關商品時,應向經銷據點購買,品質較有保障;警方也會持續加強查緝,取締非法保障合法。
照片來源:保二總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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