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新北分署表示,新北市1名53歲張姓男子,去年3月因拒絕酒測遭裁罰新台幣18萬元,今年2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張男原再度希望能辦理分期繳納,但執行人員檢視張男財產資料,認為他應有財力一次清償,而且審酌他曾有分期違約的情形,所以請張男提出依經濟狀況,無法一次清償的相關釋明文件,張男為避免名下財產遭查扣,主動到新北分署一次繳清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住在新北市新莊區的張姓男子,去年3月29日晚間11時許騎車返家時,遭警察攔檢拒絕酒測,經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張男收到罰單後,曾於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辦理分期繳納,但繳納了3萬元後就未再繳,今年2月間也就被移送新北分署執行。
張男收到傳繳通知後表示,裁罰當日中午確實有與友人小酌,後來深夜騎機車返家途中遭警察攔查,雖然自覺意識清楚,但因擔心酒精濃度未消退而超標,後續恐被移送刑事偵辦,當下決定拒絕酒測。之前收到罰單後,因忙於工作疏於處理,直到接獲新北分署通知,才記起這件拒測罰鍰。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按時繳款,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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