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59歲陳姓男子,疑因欠繳酒駕罰單6萬7500元,今年2月間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陳男收到新北分署通知他到場繳納及報告財產狀況的命令後,不但以未收到裁決書,主張執行不合法。還強調刑事已被起訴,行政不應再被裁罰等理由。但書記官比對簽收筆跡一一反駁,堅持再不處理罰款就將查封他名下房產。陳男一聽,擔心房產被查封,也立刻以現金繳清所有罰鍰。
新北分署表示,陳姓男子住於新北市樹林區,去年11月28日上午6時55分許騎機車,行經土城區亞洲路一帶與1輛轎車擦撞,轄區員警獲報後到場處理,檢驗陳男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1.01毫克,除依法移送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外,並移由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6萬7500元。由於陳男一直未繳納,今年2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分署則寄發通知書,要求他到場繳納及報告財產狀況。
新北分署指出,陳男在今年3月27日親自到新北分署,他表示,在工廠擔任機械操作員,事發前一晚邀請友人到家中聚餐並喝高粱酒,直到隔天凌晨。到了上午6點多出門上班,途中不小心發生事故,才會被到場處理事故的警察實施酒測。但事後並未收到裁決書,一度主張執行不合法。書記官為查證事實,當場請陳男在空白紙張上簽名,再出示交通事件裁決處的送達證書進行勘驗,經肉眼比對二者筆跡,裁決書上明顯是陳男親自簽收無疑。
陳男見狀,再改口主張一事不二罰,因為刑事已被起訴,行政不應再被裁罰。書記官再次查證,陳男的刑事案件現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中,法院根本還未判決。所以也立即表示,目前暫無一事二罰的問題,也再次強調,陳男如拒不繳納罰款,將先查封名下房產。陳男聽聞後立刻提出現金繳清罰鍰。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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