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力執行滯欠酒(毒)駕罰鍰案件,新北市1名41歲陳姓男子,去年8月28日下午5時28分騎機車,在桃園市龜山區宏德司法新村附附,疑因無照騎車,而且10年內酒測值超標第2次,遭裁罰8萬5000元。去年12月移送新北分署執行後,也寄發傳繳通知,限陳男於今年1月31日前自動繳納。陳男由於好不容易才找到工作,擔心薪水被扣押,趕緊辦理分期繳納清償。
新北分署表示,陳男向書記官表示,已是第3次酒駕被抓,第1次酒駕發生在很久以前,罰鍰已經繳清,但駕照也因此被吊銷。之後,其實都是無照駕駛,第2次酒駕被警察攔檢後選擇拒測,被裁罰了9萬元,但一直無錢繳納。這次酒駕時,當天早上在家中喝酒,到了下午,想說已經過了4、5個小時,應該沒事了,就騎機車外出辦事,結果騎到龜山又被警察攔檢,酒測值還是超標。
陳男表示,最近才剛找到派遣工的工作,以日計薪,每月如正常工作,月薪將近3萬元,但為免被扣薪,請求每月繳納5000元清償罰款。新北分署審酌他的經濟狀況,同意辦理分期繳納,書記官也當場勸諭陳男切勿再酒駕了,以免傷己傷人傷荷包。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毒)駕及交通違規,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遭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受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及交通違規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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