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1名林姓旅館業者,欠繳2015至2018年度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金,約808萬餘元。遭移送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強制執行後,反提領公司存款購置土地,再登記給子女或清償個人債務,或將公司車輛過戶給子女,企圖脫產。今年10月25日新北分署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3個月獲准。林姓負責人在管收所只待了一夜即無法忍受,隔天就先行繳納現金新台幣230萬元,餘額辦理分期繳納並供擔保後獲釋。
新北分署表示,63歲林姓旅館業者,於2004年公司設立登記時起,即擔任公司代表人,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間短漏開統一發票並漏報銷售額,金額合計6466萬5470元,致滯欠年度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2020年11月間移送新北分署執行,期間除自行繳納6萬元,其餘皆執行無著,還積欠808萬餘元稅款。
行政執行官調查發現,林男自2017年7月起,陸續自存款帳戶提領高額現金4筆,金額合計1200萬餘元流向不明。又於2017年8月、2019年10月間將名下BENZ轎車、MAZDA轎車過戶給子女。2020年11月起陸續將營業收入與政府紓困補助款,於匯入時或累積相當金額後,以現金或提款機方式提領,金額合計255萬餘元。
行政執行官通知林男於今年10月25日,到場繳納欠稅及罰鍰並報告財產去向。林男表示,2017年間提領千萬現金,是用以購置嘉義土地及建物,應子女要求,才登記於子女名下,至於公司車輛過戶原因已不復記憶。另外,2020年間提領營業收入及紓困補助款,則是用來償還個人債務,名下現已無財產。
行政執行官認定林男不繳款又有隱匿或處分應供執行財產的情形,又拒未提出合理清償方案,當天即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經法官審理後裁准管收3個月。但林男在管收所只待了一夜即無法忍受,向執行人員表示,可不可以只關一天就好,願盡最大力量償還。隔天就繳納了現金230萬元,剩餘稅款辦理分期繳納,並供擔保後獲釋。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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