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行動不便而且拄著拐杖的老婦人,疑身陷在車水馬龍的路中央動彈不得。台北市警局保安警察大隊第三中隊中隊長吳文城、小隊長黃文章、警員林念祖等3人,巡邏經過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路與通河路口時,發現老婦人的窘狀,吳姓中隊長立即指示林姓警員開啟警示燈減速停車,利用警車警示來往駕駛及保護老婦人安全,再迅速下車攙扶老婦人過馬路。
保安警察大隊呼籲,9月時值各級學校開學,師生返校、家長接送小孩上下學人潮多,所以提醒民眾通過路口時有8要訣,建立個人良好交通安全觀念,以維護自身安全。
8要訣包括等候穿等候穿越路口,應在人行道邊緣往後退3大步。遵守行人號誌紅燈停綠燈行,秒數不足不急著過。穿越時先左看、右看、再左看,舉舉手示意。在行人穿越道上快步走。行人穿越道上不滑手機、不聊天。上放學穿戴鮮明顏色衣服帽子。書包、手提袋、腳踏車貼反光條或裝LED燈等。
保安警察大隊表示,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士林區中山北路與通河路口時,巧遇老婦人身陷車流中進退不得,員警見狀即刻救援。老婦人表示,由於路口路幅較寬,車流量大,因年邁步行緩慢,無法一次通過路口,所以行人穿越道才走一半,號誌即轉換為紅燈,才會卡在路中央進退兩難。
保安大隊員警巡邏經過,立即下車保護她的安全及協助安全通過行人穿越道,老婦人對於保大員警積極熱心協助表達感謝。警方也提醒,長者在通過路口,如綠燈秒數不足時,應等待下次綠燈再行通過,以確保安全。
另外,往來車輛駕駛人應提高注意力,若遇上述狀況,應禮讓行人,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駕駛朋友應多禮讓,以維護高齡者及其他行人路權及安全。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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