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以28歲江姓男子為首的盜刷集團,涉嫌先以求職為由,詐騙網友個資及證件,再由盧姓、陳姓共犯申辦人頭電話卡及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之後招攬心存僥倖民眾交付信用卡,由江姓主嫌、廖姓共犯等人,使用人頭電話卡註冊交易所帳戶,進行刷卡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最後以虛擬貨幣錢包進行多次洗錢,將不法所得透過交易所平台「下車」,兌換成新台幣出金。信用卡主則向銀行及警察機關謊報被盜刷,企圖「賴帳」脫罪,免繳信用卡費。
新北市刑大表示,近來接獲報案指稱,有被害人信用卡遭盜刷購買虛擬貨幣案件,持卡人向銀行申訴聲稱遭網路盜刷,而且也到轄區派出所報案。取得報案證明再向銀行提出「爭議」款項,銀行只好將刷卡金額列為呆帳,某銀行就通報市刑大,有一筆盜刷列管金額為40萬元。
市刑大科技犯罪偵查隊專案偵辦,逐步抽絲剝繭,鍥而不捨循線追查發現,盜刷案內情不單純,歷經半年追查,查明涉案江姓主嫌等5人,數度至新北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等地查緝5人到案,起獲作案手機、人頭SIM卡、筆記型電腦、存摺等相關證物,訊後,全案依加重詐欺罪、偽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表示,盜刷集團分工細膩,先以求職為由,詐騙網友個資及證件,再利用這些人頭證件申辦人頭電話卡及虛擬貨幣交易所帳戶,之後以分紅利潤招攬心存僥倖民眾交出信用卡,透過人頭電話卡註冊交易所帳戶,進行刷卡購買虛擬貨幣泰達幣,最後洗錢換現牟利,再利用銀行異常交易機制,讓信用卡持卡人不用繳費,造成銀行鉅額損失。
新北市警局表示,隨著網路科技日新月異,不法份子經營線上博弈、跨境洗錢、詐騙等諸多涉及龐大金流的犯罪行為,多以虛擬貨幣作為隱匿犯罪所得、洗錢、甚至直接成為犯罪贓款的最終標的,藉此呼籲社會大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網際網路雖方便快捷,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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