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謝東明/台北報導
失智者因為阿茲海默症等疾病,導致認知功能受損,而可能出現許多「錯誤」的行為。台灣失智症協會秘書長湯麗玉表示,但近來有媒體報導失智據點人員的照顧方法,卻顯示工作人員不了解失智症以及失智照顧方法,呼籲衛福部及各縣市相關單位,應強化失智據點工作人員的失智照顧訓練,並有具體策略提升失智據點照顧品質。
湯麗玉表示,有失智據點工作人員因失智者伸手抓了餐桌上的飯菜,說要懲罰阿嬤「禁止她吃午餐」。據點負責人表示,「她有攻擊性,曾拿餐盒攻擊員工。失智據點也有規範,就是懲處算是處罰」,而且強調「做錯事本來就是一定要懲罰,但是沒有危害到她的安全」。這充分顯示失智據點工作人員,根本不了解失智症以及失智照顧方法。
湯麗玉說,失智者因為阿茲海默症等疾病,導致認知功能受損,而可能出現許多「錯誤」的行為,包括錯把別人的衣服當成自己的衣服穿、錯把內衣當外衣穿、錯把暖暖包當芝麻粉而吃下去、忘記吃過了還要再吃、擔心沒衛生紙可用而一直抽衛生紙、伸手抓了餐桌上的飯菜、覺得遭受威脅而攻擊人等等,這些都是因為失智者的疾病及認知功能受損而導致的,並非失智者故意犯錯。
因此,照顧者必須接納失智者的行為,學習正確的照顧方法,有技巧地引導失智者。千萬不能懲罰失智者因認知障礙而出現的行為問題,以免損及失智者人權而有虐待之嫌。
「懲罰」的目的,在於希望被懲罰者能「記得」教訓,而不再出現相同的錯誤行為。然而,失智者因記憶障礙,即使被懲罰,也無法記得教訓,因此「懲罰」對失智者是無效的。但是,失智者有可能記得被懲罰的可怕負面情緒,以及懲罰他的人,但卻忘了被懲罰的原因。因此,在失智照顧方法中不應有「懲罰」的措施。
湯麗玉表示,衛福部及各縣市政府過去數年努力拓展失智據點,目前已超過500個失智據點,成果斐然。但在衝量的同時,也必須積極提升失智據點的品質,以免失智者人權遭到損害。
照片來源:台灣失智症協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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