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1名曹姓婦人,去年2月間疑開車在新北市板橋區違停,竟在交通員警執行拖吊時,不僅大聲開嗆「王八蛋,你告我啊」,還與員警爆發激烈衝突,兩人推擠拉扯,甚至在員警將她壓制倒地時,還使出「剪刀腳反擊,最後員警拿出辣椒水才制伏曹姓婦人。雙方最後以5萬元和解,員警撤銷妨害名譽及部分傷害罪,但新北地院仍依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判處她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曹姓婦人於去年2月28日下午4時55分許,將名下BMW愛車停放在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段路紅線處,再到附近友人的服飾店內購物。由於違規停放車輛,新北市板橋警分局周姓交通分隊員警,到場指揮拖吊業者拖吊車輛。
打扮入時的曹姓婦人,發現愛車要被拖吊了,頓時生心不滿,先以肉身阻擋已上架的拖吊車輛駛離現場,再徒手推擠執行職務的員警,甚至激動大罵警員,「王八蛋、你告我啊」等。當時,員警依妨害公務罪要求曹姓婦人趴下,但曹女不從,員警立刻將她壓制倒地,曹女反以穿著黑絲襪的雙腳回夾警員,過程中還以手抓傷警員臉頰,最後才被辣椒水制伏。
周姓交通警員除了依妨害公務罪嫌將曹姓婦人送辦,也提出妨害名譽及傷害等告訴,但兩人透過新北市板橋區調解委員會調解,協議曹婦賠償周姓警員5萬元,所以警員也撤銷妨害名譽與傷害等告訴。但妨害員警執行職務的行為,足以貶損公務員執法的尊嚴。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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