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30歲的張姓男子,於2014年役齡前赴美留學,但因已屆服役年齡,卻遲遲滯美未歸。去年北市大安區公所催告滿3個月後,排定他應於10月某日到醫院接受役男徵兵檢查,但張男仍以在美國工作為由拒不返國,迄今未能接受徵兵處理。台北地院審結,認為張男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張男於役齡前的2014年1月5日出境,屆役齡後迄今已超過兵役法施行法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中規定,出境就學的最高年齡限制,應該返國服役了。台北市大安區公所也於2020年3月12日去函催告,要求張男返國履行兵役義務,同時以公示送達程序張貼於大安區公所公布欄。
經催告滿3個月後,大安區公所排定張男應於去年10月22日,至台北市立萬芳醫院接受役男徵兵檢查。但張男明知為役齡男子,而且未取得僑居身分的護照加簽,就應返國服役,竟意圖避免徵兵處理,仍以在美國工作為由拒不返國,迄今未能接受徵兵處理。
法官認為,張男所為已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第7款,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罪嫌。依妨害兵役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3月,可易科罰金。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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