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掏空案限制出海出境 郡宏光電董座遊澎湖聲請解禁遭駁回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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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掏空案限制出海出境 郡宏光電董座遊澎湖聲請解禁遭駁回
涉掏空案限制出海出境 郡宏光電董座遊澎湖聲請解禁遭駁回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郡宏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勇任,涉嫌與偏光板大廠誠美材子公司茂豐董事長葉美麗合謀掏空公司,被依證交法起訴,目前審理中。林勇任2021年4月1日被法院裁定由2021年5月1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再於2021年12月24日裁定2022年1月1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林勇任近日竟以增進家人間感情為由,計畫搭船至澎湖群島,進行跳島旅遊,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海處分,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則裁定駁回聲請。

台北地院表示,林勇任為增進家人間感情,計畫將於今年5月29日至5月31日,搭船至澎湖群島進行跳島旅遊,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海處分,讓他可以與家人共游澎湖諸島。但限制出境、出海處分,目的在於避免當事人因出境、出海滯留他國,以保全國家追訴、審判或日後執行的順利進行。

法官認為,林勇任涉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1項第2款的非常規交易罪嫌、第171條第1項第3款的特別背信、侵占罪嫌,為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考量趨吉避凶的基本人性,更伴隨著有高度逃亡的可能性;而且林勇任為郡宏光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可見與一般人相比,有較強的出境後在海外滯留不歸的能力與資源,更增加逃亡的可能性。

法院指出,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海處分的事由,是為了陪同家人前往澎湖旅遊,這不是當事人維持生活所必須,也不是不可或缺的行為。而且陪同家人,也能在台灣本島進行旅遊,實在沒有出海在澎湖進行旅遊的必要性,而且因澎湖環海,漁港、離島眾多,一旦暫時解除限制出海處分,恐怕會增加偷渡出海潛逃風險,所以駁回聲請。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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