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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動私刑迷姦疑犯慘死 重判12年4月網友一面倒為父加油
父動私刑迷姦疑犯慘死 重判12年4月網友一面倒為父加油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中1名林姓男子,懷疑女兒遭迷姦還被拍下性愛影片後輕生身亡,夥同多名友人追查嫌犯與影片下落,過程中動私刑毆打疑犯致死。台中地方法院今年11月審理終結,重判林姓男子傷害致人於死罪與私行拘禁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4月。消息傳出,網友卻一面倒支持父親為女動私刑,紛紛表示「這種私刑,內心拍手叫好」。

判決書指出,涉嫌動私刑毆打迷姦疑犯致死的林姓男子與兩名友人,分別判處12年4月、10年8月、8年6月等有期徒刑。3人雖在審理中辯稱,是因林男女兒遭性侵還被拍下影片,想拿回影片等紀錄才會私下追查找疑犯。尤其,另兩名友人,更是基於義憤、氣憤才失控動手等,請求依刑法第59條減輕其刑。

判決書表示,單僅自3人共同私行拘禁的人數、期間或方式來看,即已足認會相當損害於各被害人及家屬,對於社會治安也有重大危害,犯罪情節甚重,更不用說,3人等對王姓死者下手傷害以至於死的程度,而且3人所為是出於縝密計畫及分工,也沒有確切證據,可指王姓死者等人,對林男女兒有何犯行,卻非法以暴力迫使他人供述及行動,徒憑自己認定的事實,就擅自動私刑,可見3人實在是目無法紀。

判決書也指出,雖然王姓死者曾提出道歉書或向3人坦承所為,顯然有可能是出於脅迫或被屈打成招,但3人犯後還是自認所為正當,而且還狡辯掩飾全部或部分犯行,還未能與王姓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也未給賠償,沒有真誠悔意,所以衡量3人所犯罪的法定最低度刑並非極重,依一般國民社會感情,尚難認3人有何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同情而情堪憫恕,所以無從適用刑法第59條酌量減輕其刑。

但消息傳出,網友卻一面倒的支持動私刑的父親,有網友說「早就預言了台灣會充滿私刑正義,畢竟台灣的司法保護的是加害者,而受害者在一系列的司法調查中,必須承受一再的傷口被掀開的痛苦,最終司法卻輕縱加害者」。

也有網友表示,「贊成用這種私刑處死這些畜生」、「受害者是一輩子的傷痕,最高才判幾年?」、「就是因為司法常常不公,才會有這麼多人動用私刑,雖然大家都知道暴力不對,但是有時候以暴制暴,往往才能還被害人公道」。

也有網友感同身受的說,「自己的寶貝被殘害,做父母的怎能忍心,是我也沒辦法每天看著那些惡混逍遙法外!這種私刑,內心拍手叫好!」、「如果法律可以嚴以重罰,讓被害者家屬心服口服,還需要去多一條罪來犯嗎?」、「誰動我女兒,就等著」、「應該割了這二個男的老二,有些時候生不如死,是比死還痛苦的」。

甚至有網友表示,「我肯定也是這樣處理的,司法?保護犯罪者人權」、「女兒辛辛苦苦養N年,然後被毀掉一生,結果犯罪的人只會判三年?然後態度良好還可提早出來?呸」、「為什麼不思考,合法手段無法給人公道而轉往不合法」、「為孩子報仇出氣了,帥」、「司法能幫他嗎?女兒都死了,肯定最後是不起訴比較大,法官如果能對很多社會案件腦袋正常點,就不會有私刑了」、「老爹幹的好」。

也有網友開罵,「威猛,靠法院只能吃大便」、「雖然一堆唸書唸到腦袋趴呆的法官們,還是在法院內做出不合情理的判決,但俺就覺得安心很多」、「用合法的手段為自己的女兒討公道?討得到才有鬼!」、「法律如果可以保障老百姓,老百姓怎麼需要如此自力救濟?唉…」、「雖然以暴制暴不對,但如果自己的兒女真的被這樣搞,我想很多人都會選擇跟他拼了吧,台灣司法畢竟幾乎懲罰不到犯罪者」。

照片來源:翻攝google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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