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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中壢廠標售案疑決而不行 董事限期開標否則依法追究
泰豐中壢廠標售案疑決而不行 董事限期開標否則依法追究

泰豐中壢廠標售案疑決而不行 董事限期開標否則依法追究 5

CNEWS匯流新聞網/台北報導

泰豐輪胎公司上個月召開股東臨時會,由南港輪胎入主,但中壢廠標售案疑再起風波。泰豐董事葛作亮表示,股臨會當天表決及董事長江慶興主持董事會,都通過決議公開標售中壢廠土地,至今卻「決而不行」。葛作亮今(12)天在董事會,要求董事長在11月20日以前,展開標售土地作業,否則依法追訴,並呼籲獨董善盡監督之任,以免觸法。

董事葛作亮爆料,上月13日南港和泰豐在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達成調解,當時泰豐董事長仍是馬述健,雙方同意就「處分泰鑫、泰誠股權(或中壢廠土地),依同月15日召開的股臨會之決議執行。」如果董事長執意違反股臨會及董事會決議,是不是先騙了商業法院,又利用股臨會及董事會製造一場騙局,再騙了股東?

獨董趙士懿、鄭富月今天也在董事會,對於中壢廠售地案公開招標的執行進度,也表示關注。獨董鄭富月支持董事葛作亮的發言,認為應該依照股臨會和上次董事會的決議,盡快辦理中壢廠土地公開招標作業。

葛作亮說,泰豐今天上午11點舉行第24屆第3次董事會,針對前次會議有關標售中壢廠土地的臨時動議,未見後續執行情形,他指出10月15日股臨會通過「以公開招標方式處分子公司泰誠公司及泰鑫公司土地事,並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請董事會依股臨會決議執行,以不辜負全體股東期待。經全體出席董事表決,無異議通過。

葛作亮表示,既然泰豐公司已於商業法院調解筆錄明示,應依該次股臨會決議辦理中壢廠土地,當天董事會也決議要處分中壢廠土地,為何至今未見說明處分進度?是否已詢價廠商處理公開招標事宜?預計何時提報董事會遴選招標廠商?所有售地時程應依股臨會及董事會決議,均應立即且明確向所有董事提出報告。

根據最新實價登錄,今年4月在緊鄰中壢廠土地,即中壢區普義段1024及1025地號均有交易紀錄,每坪單價為27萬元,總坪數為5827坪,這兩筆土地與中壢廠現況類似,亦即中壢廠多達4萬4000坪的土地,每坪單價至少30萬元,總售價應超過130億元。

葛作亮指出,如此鉅額的土地標售,如果延誤招標時程,導致買主無法依限完成市地重劃細部規劃,將造成潛在買主縮手,勢必導致泰豐公司蒙受重大損失,亦違反股臨會決議託付董事會之任務,所有董事和獨董均可能因此涉犯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

葛作亮表示,中壢廠標售案的所有前置作業,在第23屆第9次董事會皆已完備,董事會毫無延宕或窒礙難行之理由,因此他在今天的董事會建議由原世邦魏理仕(CBRE)繼續辦理招標,或儘快重新遴選招標公司。為掌握時效,他要求董事長在11月20日以前,履行今年10月15日股臨會及第24屆第2次董事會之決議,立即展開標售土地作業。

照片來源:泰豐董事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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