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議員劉美芳,今(22)天陪著1名在婚友社花費了30萬元,卻至今形單影隻的男子,控訴婚友社給了「想婚」的人,1個虛假的希望。劉美芳說,這名宅男在婚友社簽約33萬元,想找到另一半,卻至今單身,因此大受打擊,已失望到寧願單身至死。她強調,雖然許多類似遭遇的民眾,都與婚友社在雙方同意下簽訂了合約,難以訴諸法律追討財務損失。但政府有關部門,必須正視婚姻仲介業,的確存在誤導或鑽法律漏洞的問題。
30歲男子控訴,與婚友社簽下2紙合約,第1份合約4萬5000元,已經繳清。第2份合約29萬1000元,已經付了訂金4萬元,後續款項未交納,但他想要解約,婚友社卻寄存證信函,要求他如約付款。求助無門下,只好向新北市議員劉美芳陳情求援。
男子指控,感覺媒合的對象,都是婚友社特意安排,根本不是真心交友的。就曾有婚友社成員有類似經歷,而且男生入會要繳會費,女生卻不用。除了優惠次數,每次一對一排約,還要繳交工本費數百元。只是,每次對談結束,就算加了連絡方式,對方總是不會回應,令人懷疑有所謂的「職業談手」,專門負責排約聊天而已。
有其他婚友社會員表示,通常參加婚友社,一般都採會員制,而且分等級,由數萬元到10餘萬元不等。會員等級則攸關排約次數與對象素質,婚友社人員總會誘惑會員,會員等級越高,對象素質越好,高級會員的排約對象,絕對不輸網紅或小模,甚至會有富二代千金等。
劉美芳表示,婚友仲介業主要有5大問題,包括解約違約金太高、收費服務內容不明確、排約次數偏低或不滿排約對象素質、未被告知消費性貸款,以及平台開發商在外國難以跨境求償等。
劉美芳呼籲,簽訂婚友社合約時,記得要留意,有無提供載明退費機制條款的定型化契約,並提供合理審閱期;有婚友社還會提供「單身切結書」,保障會員權利;務必先看清楚合約內容,詳細了解服務項目及收費方式。
她也強調,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研究訂立婚姻仲介及交友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以遏阻不肖業者,規範婚姻仲介業行為,保障民眾消費權益,以防止同樣事件的一再發生。
照片來源:市議員劉美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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