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盜挖北投石 涉文化資產保存法可判刑罰錢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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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夜盜挖北投石 涉文化資產保存法可判刑罰錢
暗夜盜挖北投石 涉文化資產保存法可判刑罰錢

暗夜盜挖北投石 涉文化資產保存法可判刑罰錢 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台北市1名60歲男子,半夜潛入北投溪旁挖礦石,路人經過聽到異響,連忙報警處理。轄區北投警分局光明派出所員警獲報趕到現場,當場逮人而且起出北投石約25.9公斤,查扣作案用的鐵鎚1把與5支鋼鑿等工具。警方表示,在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盜採礦石可能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北投警分局表示,昨天凌晨1時30分左右,有民眾到轄區光明派出所報案指稱,步行經過光明路附近的木棧橋時,聽見下方北投溪旁有異常聲響,好像有人在挖鑿礦石。警所立即派遣巡邏警力前往查看,當場逮獲身穿黑色上衣的60歲陳姓男子,正將溪中敲下的石頭,裝進橘色手提袋後,準備從溪床上岸。

警方表示,員警見狀立即上前壓制並逮捕陳嫌,當場起獲成分為稀有放射性溫泉礦物的北投石約25.9公斤,查扣作案用的鐵鎚1把與5支鋼鑿等工具。由於當地屬北投石自然保留區,不准採挖。而且網路市場上,北投石的價格約1公克50到100元不等,許多網友喜歡買北投石煮水,或磨成粉泡澡,外傳有泡溫泉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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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由於案情特殊,立刻通知公園路燈管理處派員協助偵辦。初步了解,該石頭竊取現場,屬北投石自然保留區範圍,禁止一般民眾任意開鑿竊取土石。全案經偵訊後,陳嫌對於竊取北投溪石頭坦承不諱,已依竊盜罪及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移送檢方偵辦。

北投警分局呼籲,盜挖北投石,涉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照片來源: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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