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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兇嫌又逃死 高院更一審判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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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山分屍兇嫌又逃死 高院更一審判無期徒刑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2018年射箭教練陳伯謙涉嫌性侵、殺害高姓女子後又肢解屍體棄屍。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判決陳伯謙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陳伯謙不服上訴,高等法院認定他符合自首規定,改判無期徒刑。死者家屬不服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高院更一審今(8)天宣判,依強制性交故意殺人罪,仍判處無期徒刑,陳伯謙再度逃過死刑。

判決書指出,陳伯謙原判決關於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及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犯強制性交而故意殺害被害人罪,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其他上訴駁回。撤銷改判及量刑之理由,為原審判決經詳細調查後,被害女子於2018年6月1日清晨3時至7時期間內某時,遭陳伯謙強制性交殺害,原判決此部分認定事實有瑕疵。而且被害人有喝酒,卻無法證明是否已達不知或不能抗拒的程度,因此認為陳伯謙對被害人乘機性交,也有不當,應予撤銷改判。

判決書就遺棄被害女子屍體部分,陳伯謙所犯事證明確,量刑亦合於罪刑相當原則,而他辯稱為受台灣男子「Eric」威脅而共犯,屬非有效的幽靈抗辯,應予以駁回。

據了解,被控殺人分屍再棄屍的射箭教練陳伯謙,在台北市林森南路的華山草原上搭建「野居草堂」,被害女子透過臉書聯繫,而認識陳伯謙。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2018年5 月31日下午16時許,被害女子至野居草堂,與在場的陳伯謙及友人聊天及飲酒,其餘友人陸續離去,僅剩陳伯謙及被害女子。沒想到陳伯謙見被害女子酒醉昏睡倒臥休息,強行性侵被害人,由於女子積極反抗,竟被強行勒斃。

陳伯謙殺人後,除了竊取被害人當時遺留在草堂內的隨身包包及財物,將現金花用殆盡。為了避免殺人犯行曝光,即將被害人屍體支解後,以塑膠袋分裝成7大包,再騎機車載至陽明山山區草叢丟棄。陳伯謙於切割屍體完成時,臨時起意,將認為切割形狀較為完整的左側乳頭及外陰部製成標本,再以鹽巴及明礬覆蓋其上,放置於夾練袋內,進行標本製作的防腐程序。最終台北地方法院判處死刑。

照片來源: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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