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新北市新莊區1名林姓男子,因為借了3萬元給朋友,不料友人卻遲遲不還錢。今(3)天凌晨,他竟然夥同蔡姓友人,開車到欠錢友人住處樓下,拿出陣頭使用的爆竹就燃放,連串聲響嚇醒了附近住戶。新莊警方獲報後,短短幾小時就在附近逮到這兩名討債男子,已依社維法送辦。
新北市府消防局則表示,爆竹煙火原為節慶敬神使用,但近日陸續出現,民眾惡意施放爆竹煙火,作為挑釁或討債之用,將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29條第1項第7款可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的規定,開出重罰。
新莊警分局表示,今天凌晨,一聲巨大鞭炮聲響,驚醒轄內中榮街附近許多住戶,一輛白色自小客車疾駛而過,有住戶誤以為發生火災,急忙通報消防局處理。消防人員趕到現場,四處查看始終未發現火勢,最後才清查出,原來是一家補習班樓下,被放了鞭炮。
新莊警分局昌平派出所員警也獲報到場查看,發現現場遺留鞭炮殘屑,研判應該是出陣頭使用的爆竹。員警分頭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疑似犯案的自小客車,駕駛還刻意用膠帶遮蓋車牌,企圖躲避查緝。大批員警搜捕,清晨3時許就在新莊後港一路找到這輛車,帶回開車的蔡姓男子,接著又在新莊福壽街查獲下車放鞭炮的林姓男子。
警方調查,19歲林男,幾個月前借了3萬元現金,讓友人阿裕周轉救急,沒想到說好二個月後還錢,但阿裕遲遲避不見面,讓林男很不爽,於是昨天晚間在泰山遇到開車的蔡男,邀約他一同到新莊「辦事」,同時還刻意把車牌遮蔽,帶著出陣頭使用的大龍炮,就跑到新莊來放鞭炮討債。
新北市消防局長黃德清表示,爆竹煙火原為節慶敬神使用,但近日陸續出現民眾,惡意施放爆竹煙火挑釁或討債,已違反爆竹煙火原本使用目的,相關行為違法明確,已與警察局等相關機關協調合作,將針對違法份子,均依相關法令嚴懲,呼籲民眾切勿存僥倖心態,違法利用爆竹討債或復仇滋事。
照片來源:新北市警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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