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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濫權要學生在社群網站為他製造聲量 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師大
教授濫權要學生在社群網站為他製造聲量 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師大

教授濫權要學生在社群網站為他製造聲量 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師大 5

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台師大表藝所教授夏學理涉及僭越主管行政權限,影響學術自由、利用職權要求學生於社群網站為他製造聲量、提供資源為其服務等,嚴重侵害學生受教權及表意自由,台師大卻遲遲未積極面對。監察院今(26)日指出,已通過糾正台師大,並要求儘速處理

監察委員王幼玲、田秋堇調查「台師大夏學理教授涉僭越主管行政權限影響學術自由等行為案」,監察院日前於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審議通過調查報告,並提案糾正台師大。

該案件經台師大校友向監察院陳情,投訴時任台師大表演藝術所所長兼任國際時尚高階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執行長夏學理干涉其他指導教授學生的畢業論文,並利用職權要求學生一定要在臉書迅速按讚分享,為他製造聲量,也強迫學生提供資源為他服務,以及在任教期間赴中國授課等。

為查明夏學理是否有上述不當行為,兩位監委隨即訪談台師大11位校友、7位教授,包括該專班、表演藝術所校友,以及曾任該專班學生論文指導教授或口試委員的教授。

兩位監委表示,夏學理對於該專班非指導學生的碩士畢業論文,經查有否決非指導學生與指導教授已擬定的論文題目、更換符合資格的論文口試委員、安排自己為口試委員,要求學生僅能用單一制式的論文格式等情事。

夏學理雖主張是基於單位主管職責,為維護學位論文品質的考量,然而台師大函覆監院表示,台師大學術單位主管對於碩博士論文管理權限,應僅「行政事項」的審查。因此夏影響學生、教師的學術研究自由且僭越主管行政權限,已違反教師法、台師大教師聘約及專業倫理守則等相關規範。

兩監委指出,106年台師大就已接獲相關陳情,卻未詳實調查,以致未能及時遏止,明顯有怠失,應予糾正。監委同時表示,綜合學生證詞,夏學理利用職權及師生不對等關係,要求學生一定要在臉書迅速按讚分享,為他製造聲量,甚至曾因不滿學生按讚數量及速度,於教室閉門對全班狂飆數小時。此外還有多次強迫學生提供資源、為其服務等,導致學生不斷感受情緒勒索壓力,部分學生甚至身心受創,於監委調查期間陳述多年前遭遇,仍數度哽咽淚下。

多位表演藝術所及時尚管理專班校友則表示,在學期間為求畢業不便投訴,隱忍各種不合理對待,甚至影響受教權。雖然台師大已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作出報告,但台師大音樂學院教評會竟宣稱夏學理不當行為僅發生於管理學院,而不作處理。

監委強調,台師大為師資培育學校,卻未能嚴以律己、疏於監督管理校內教師,有負師範精神,嚴重損及學生信任,應確實查明在校生及校友有無類此事件及相關受影響者,積極妥處維護學生權益及表意自由。

調查時,監委發現公立學校教師兼任行政職務有公務員服務法的適用,夏擔任時尚管理專班「執行長」一職,台師大卻定位為「任務編組型主管」,以該職務未受領行政主管加給為由,並非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致產生夏學理赴陸是否須依規報備的疑義。

所謂「任務編組型」人員職分、權責、相關福利措施及是否適用公務員服務法未能釐清,一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時,將產生難以究責的問題。此外,對於夏學理的行為處理,到底應由正式編制所屬系所、學院,或由「任務編組」所屬系所、學院召開教評會評審,至今未能明確,已影響審議進度,監院請教育部會同台師大整體研議。

另外,兩位監委指出,夏學理對於擔任廣州星海學院客座教授,他表示僅是學術榮銜,對於夏是否有赴中國從事教職,調查期間未獲廣州星海音樂學院回應,無從確認,對於類似事件,教育部表示對方學校若不願意回覆我國相關詢問時,就會在查證上產生一定困難,監委則認為,教育部應研謀具體解決方案。

新聞照來源:國立臺灣師範大學EMBA臉書、監察院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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