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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高官釀玉山大火 民眾黨:未假扣押 若脫產國家將無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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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高官釀玉山大火 民眾黨:未假扣押 若脫產國家將無法求償

NCC高官釀玉山大火 民眾黨:未假扣押 若脫產國家將無法求償 5
▲1/2圖:示意圖 來源:嘉義林管處網站

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NCC專委喬建中於5月16日登山時引起玉山森林大火,他坦承是自己不小心弄翻爐火造成。民眾黨立院黨團今(2)日表示,延燒12天超過73公頃、損失超過上億元的玉山大火撲滅後,南投地檢署至今未對引發大火的喬建中執行假扣押,讓外界質疑當事人若有脫產行為,國家將無法求償。

民眾黨團指出,林務局及相關單位至今未能確認損失金額、檢討報告,地檢書也沒假扣押。黨團幹事長蔡壁如、副總召高虹安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儘速進行假扣押程序,以防止官員脫產卸責,並應加強登山教育及用火教育,才能讓國家山林永續發展。

蔡壁如說,由於適逢台灣50年來最嚴重旱災,今年1月到5月有64件森林火災,這次大火一發不可收拾,起火點位於大水窟山杜鵑營地以西四、五百公尺處,是八通關古道附近的生態保護區,東西南側都是特別景觀區,宛如「火燒心」的災情造成玉山國家公園的山林與生態浩劫,這場史上最大災難,政府應確保求償。

這次延燒73公頃,相當於過去10年全國合計火災面積242公頃的三成,損失以一億元計算,等於是過去10年累計受災金額4千萬元的2.5倍,包含造林木受害成本、森林生態與景觀受損價值、救援費用等。蔡壁如認為,這些費用都不應該由人民承擔。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5月22日曾表示,對肇事者絕不輕縱,不論是什麼身份,絕對嚴懲不貸。但地檢署及各行政機關至今仍未對肇事者提出假扣押聲請,民眾黨團呼籲政府儘速行動,防止官員脫產企圖卸責。

蔡壁如直言,森林法34條嚴格規定禁止引火,玉山國家公園只允許公路旁「五個路段」可簡易炊煮,其他一律禁止野炊、燃火。但進入深山的登山路程往往長達好幾天,幾乎難以避免「用火」炊食。如此嚴格的法律,卻幾乎人人違法、形同虛設,不斷侵蝕法律尊嚴,政府和民間也因此不可能公開進行「用火教育」。

高虹安表示,2019年行政院的「向山致敬」計畫不只鬆綁全台81處林道,也簡化繁瑣的登山申請流程,並且用4年投入7億經費整建山屋和步道,優化登山環境。但隨著民眾一窩蜂前往登山,在經驗、知識及裝備都不足的狀況下意外頻傳,不只人員傷亡,更多的是救難的行政資源投入。

「在開放山林的政策下,普遍民眾的山域教育知識卻嚴重不足,造成意外頻傳,政府應從教育根本做起。」高虹安指出,除了讓民眾了解山林的美好,也應給予大眾足夠的時間理解山林的危險。

高虹安主張,落實山林教育普及,應納入國民體育法,才能避免民眾貿然登山發生憾事;此外網路揪團佔登山意外的74%,主要原因在於此類登山團友彼此不熟悉各自登山能力,且裝備不齊和山林認知不足,造成部分山友落單發生憾事。

「政府應訂出相關規範,例如持有相關證照才能帶隊登山。此外依照發展觀光條例中,因商業登山團不屬旅行業者,不得安排行程、食宿等,但觀光局卻認為登山團並沒有完全具備以上要件。」高虹安指出,因此產生許多大型登山亂象,包括搶佔山屋、領隊及登山客比例失衡,都是未來政府必須修法管理的目標。

民眾黨團呼籲,政府應加強「登山教育」及「用火教育」,並仿效國外研擬登山專法,才能使台灣山林永續,將「福爾摩沙」的美名永遠傳承下去。

新聞照來源:嘉義林管處、高虹安國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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