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民眾黨團今 (19) 日由委員賴香伶、邱臣遠與蔡壁如共同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目前防疫最重要,不適合急著編列第2期前瞻特別預算,應以紓困及振興經濟為優先,儘速解決民眾眼前的生活難題才是目前最重要的。
受到疫情的影響,不管是全球的供應鏈、經濟結構、消費模式,已經3年多前規劃前瞻計畫時的時空環境與現在有很大不同,甚至可以說是根本性的改變。振興必須環繞轉型,勢必要去檢討3年多前的前瞻計畫,到現在是否還能幫助台灣面對疫情造成的經濟結構的改變。
立法院近日審查前瞻預算後續四年經費,規畫增加4200億元,若再加上前瞻第一期以及振興紓困特別預算,蔡英文總統任內的特別預算費用將可能破兆。然而,前瞻計畫卻能看出中央規劃與地方執行脫節的問題,中央計畫經費達成率高達9成,但是地方政府預算實現率卻幾乎未過半。
前瞻基礎建設共分軌道建設等8大類,計105項子計畫,其中21項子計畫屬競爭型補助計畫,須先由地方政府提出補助申請案,再經中央執行機關召開相關審查會議後,才能確認實際執行項目及預算金額。
而在地方政府爭取補助的同時,也必須提出相應的自籌款;但在第一期4200億的前瞻計畫中,地方政府自籌經費就高達1500億,地方根本就負擔不起這麼高額的自籌款,即使中央給了錢,地方也花不了,對於一些財政本來就亮紅燈的地方政府而言,更是會影響自身的財政狀況。
中央政府若對於計畫目的不明確,地方政府爭取經費時,將無法切合地方真正需求。例如,內政部營建署前瞻計畫中的「城鎮之心」計畫,希望因應城鎮萎縮與老化危機,推動公共建設與凸顯在地政策,其中,苗栗縣提出10個計畫,光是建設、改善公園就有四個、停車場一個,但此計畫是否真的能活化地方,值得近一步探討。
再來,以彰化縣為例,日前彰化縣政府爭取到前瞻計畫經費補助,要興建3座立體停車場,總經費10.3億元,但是想要興建這3座停車場,地方政府必須先想辦法籌出高達5.8億元的地方自籌款。當時縣政府主張應該和市公所均攤經費,公所卻堅持已提供土地,且公所一年的預算才10億元,要如何和縣政府均攤高達5.8億元的地方自籌款,這勢必會排擠到原有的公務預算,最後也演變成縣政府和公所的分帳爭議。
民眾黨團質疑,政府不處理結構性問題造成的執行不彰,卻急著提出第二期特別預算的原因到底為何?並呼籲執政黨應該重新檢討前瞻,不要用前瞻來綁架振興,避免用振興的名義來偷渡前瞻。
照片來源: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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