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豬吊」太殘忍!民團及黃捷籲禁用  農業部允緩衝期後加強查緝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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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豬吊」太殘忍!民團及黃捷籲禁用  農業部允緩衝期後加強查緝

照片來源:台灣動物共生聯盟/動督盟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野生動物保育法」修法,是否「全面禁止使用獸鋏」,台灣動物共生聯盟等多個動保團體今(11)日舉辦記者會,指出當初政院版本「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9條草案竟未禁用山豬吊,黑熊僅剩約500隻,先前不少慘中山豬吊等殘忍獵具受重傷或死亡,應全面禁止「使用、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

立法委員黃捷今天質詢表示,希望在一年內全面汰換並禁用山豬吊。她說,農業部代理部長陳駿季已承諾,以一年內緩衝期為限,推廣改良式獵具,並在一年後公告禁止山豬吊,公告禁用山豬吊後,也會加強查緝,並研擬實名制列管,落實野生動物保育。

動督盟常務理事蕭安汝表示,當動物誤入「山豬吊」的時候,愈是掙扎、急於逃脫,只會陷得愈緊、造成皮肉分離;野生動物因路殺和陷阱等人為因素,而傷亡的比例超過70%,人類才是野生動物最大天敵,請別再把野生動物瀕危的原因甩鍋給無辜的流浪動物。

蕭安汝指出,人道對待動物已成普世價值,野保法應該全面禁用捕獸鋏及山豬吊等所有非人道陷阱,並禁止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並嚴禁假借例外規定來捕獲野生動物進行套利的行為;同時保護對象不僅有保育類野生動物,更要擴及一般野生動物,杜絕所有利用法律漏洞傷害野生動物的不法行為。

照片來源:民眾提供

動保團體說明,2月15日出的行政院版本第19條草案並未禁用山豬吊,而部分立委版本除禁用外,並沒有禁止「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等,也缺乏禁止電商販售平台條款,現況相關罰責還是只限於罰保育動物。為此,動團呼籲,應涵蓋一般野生動物,不然修法後又開一個大漏洞,動物的生存權還是受到極大威脅。

動團表示,禁止使用捕獸鋏及金屬套索陷阱山豬吊等非人道、無差別捕捉陷阱器具已是全民共識,但更應全面禁止「使用、持有、販售、製造、陳列及輸出入」,才能杜絕利用漏洞傷害野生動物的不法行為,而販售禁止的陷阱管道應包含廣告、網際網路等電商平台的網路陳列販售及下架義務。

動團指出,依本法例外使用捕捉野生動物方式,不管農損或原民祭儀等,應該皆不得利用捕獲的野生動物進行宰殺、加工、販售及其他營利行為,以杜絕利用漏洞造成野生動物傷害的不法行為,並行商業營利之實;另外,違規行為人使用的工作物、施工材料及機具,也應納入沒入範疇,以避免違規行為人心存僥倖。

照片來源:台灣動物共生聯盟/動督盟、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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