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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華食品大火釀7死 賴香伶:防火設備、教育訓練皆不足
聯華食品大火釀7死 賴香伶:防火設備、教育訓練皆不足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李盛雯/台北報導

聯華食品彰化廠昨日發生大火造成7人死亡,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賴香伶今(26)日表示,此事件下從地方首長,上至行政院長及總統都表示深深哀悼,並要求各單位盡速追查火災發生原因。她指出,因防火設備、教育訓練皆不足,又是一件工廠大火,又有幾條無辜生命逝去,為何國家總是無法在一次次事故中學會阻止災難發生?她認為若有防火隔板區隔,員工事前消防訓練充足,事發當下能緊急應變,或能阻止憾事發生。

賴香伶提到,去年三月桃園發生多起工廠火災,包括桃園蘆竹美福倉儲火災、桃園埔心家樂福物流中心及桃園大園染整工廠大火等。當時她在立法院質詢,即要求內政部消防署、環保署偕同地方消防局針對工廠這類高風險場所,加強橫向溝通,提出緊急應變計畫,讓地方政府得視情況要求業者增設灑水系統。

根據消防法,工廠應制定消防防護計畫書,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可以讓工廠具備消防知識,也能確保若有火災,火場現場溝通無礙。賴香伶質疑,此次工廠是否具備消防防護計畫書?地方消防局在火災現場是否有平面配置圖、機械設備圖、管線圖等?

賴香伶表示,根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物總樓地板面積每1500平方公尺應以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的防火設備區隔。此次食品工廠大火,死傷慘重的四樓作業區是沒有防火隔板區隔,還是員工不知情,使員工都跑進冷藏庫求生,卻因濃煙竄進而喪生。

賴香伶指出,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十層以下建築物樓地板面積合計在300平方公尺以上的電影院、遊樂場所、旅館、餐廳、商場等或是1500平方公尺以上的學校、寺廟、藝文場館、倉庫等應設置自動灑水系統,但這其中不包括工廠。工廠是否要列入或列為高、中、低度危險工作場所,內政部都該白紙黑字寫清楚。她表示,「我們為死者及其家屬們致上哀悼,但我們也拒絕一次次的哀悼後卻無任何作為,放由工廠大火肆意妄為」。

新聞照來源:賴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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