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揭台電虧損嚴重 每度電成本3.8卻賣2.6元!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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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揭台電虧損嚴重 每度電成本3.8卻賣2.6元!
民團揭台電虧損嚴重 每度電成本3.8卻賣2.6元!

民團揭台電虧損嚴重 每度電成本3.8卻賣2.6元!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民間團體今(4)日於經濟部門口,共同舉辦「用電大戶條款沒路用,吃電怪獸罩不住」記者會控訴,經濟部主責的《用電大戶條款》上路兩年以來,不斷被外界認為太過寬鬆、對義務戶過度輕放,對台灣能源轉型目標也過度輕忽,吃電怪獸至今抗拒自己的綠電自己發。民團表示,台電已虧損嚴重,每度電成本3.8卻以2.6元賣用電大戶,有補貼大戶之嫌。

綠色和平專案主任洪昇邦指出,兩年前經濟部推出用電大戶條款的初衷,是利用法規的約束力量,讓用電大戶能投入資源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並加速企業能源轉型。但如今條款生效兩年,綠色和平於12月26日發布《經濟部用電大戶條款兩年體檢:五大傳產集團屋頂光電盤查》研究報告中,發現過半義務戶都採用購買憑證的方式來履行義務,實際增加再生能源設置量遠遠不及500MW。

洪昇邦表示,綠色和平認為大戶必須至少負擔其實際用電量20%的綠電。並在2025年後隨能源轉型進程逐步提高,於2030年達至少30至60%。且要提出差異化方案,鼓勵自建發電設備優於購買憑證或建置儲能。

台中市爭好氣聯盟執行長岳祥文表示,台灣2030年減碳目標為基準年2005年的24%±1,換算成台灣排放量最高年度,為2007年的27%左右,很明顯可以看出台灣政府在「下一個世代」和「大財團」之間已經明確做出選擇。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研究員趙慧琳表示,台灣用電大戶的零碳電力公正轉型,應該包含一半綠電購自公民電廠,護國神山群用電應直接煤轉綠,邁向自發綠電百分百才有可能達成。電腦通信及視聽電子產品製造業用電量,在2022年1月至11月遽增3.8%,達台灣總用電量22%,是各項產業別中的用電最大户。

趙慧琳指出,目前台電每度售電成本3.8元,台積電等超高壓用電大戶卻用每度2.6元的優惠價購電,虧損嚴重的台電還持續補貼這些大戶,是否也導致TSMC等至今抗拒「自己的綠電自己發」?它們不是大吃骯髒褐電,就是間接鼓勵染血染黑金的不當綠電,脫序圈地彰雲南高屏,讓弱勢農漁養殖二度受害,持續淪為能源轉型大輸家。

民團共同表示,台灣的能源轉型已迫在眉睫,政府現在不單需要進一步提高綠電佔比,更要確保這些綠電開發不能傷及地方生態與在地生計。提高用電大戶義務,讓大戶優先佈滿屋頂光電,與催生更多公民電廠、充份溝通的優良共生案場,才是台灣擺脫化石燃料枷鎖、杜絕畸型能源開發的重要關鍵。

為此,本次記者會共同倡議團體針對用電大戶條款提出4項訴求,要求經濟部立即檢討修正:第一是將用電大戶認定門檻由5000kW下調至800kW;第二將2025年義務量由契約容量10%的裝置容量,改為至少實際用電量的20%;第三個訴求是提出更多差異化的方案,鼓勵自建發電設備,尤其是自有屋頂光電,優於購買憑證或建置儲能設備;第四個訴求要求經濟部需依能源轉型目標,進一步提升2030年用電大戶義務至至少實際用電量30-60%。

新聞照來源: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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