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和平區公所涉害重建遷村戶無家可歸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 匯流新聞網

NEWS

台中市和平區公所涉害重建遷村戶無家可歸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台中市和平區公所涉害重建遷村戶無家可歸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台中市和平區公所涉害重建遷村戶無家可歸 監委申請自動調查 5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邱璽臣/台北報導

台中市和平區公所未依規定辦理三叉坑部落重建區域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以致部分重建遷村戶的基地遭法院拍賣或第三人要求拆屋還地,重建遷村戶落入無家可歸的困境,居住權益受損。監察院今(6)日表示,監察委員葉大華、浦忠成及林盛豐已自動調查此案。

監察院說明,民國88年921集集大地震,嚴重毀損台中市和平區,即前台中縣和平鄉的自由村三叉坑部落房屋,並被判定為危險聚落。當時行政院於89年間核定三叉坑部落相關重建計畫,主管機關為原民會,執行機關為台中市和平區公所。而依三叉坑重建細部執行計畫的預定進度,應先就重建用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再為遷住戶建地分配,公所再輔導居民興建住宅。

然而,根據三叉坑部落自救會表示,和平區公所未依細部執行計畫,便直接進行抽籤分配建地,以及抽籤後由區公所申請辦理大規模土地變更,原民會也未督責相關程序,導致該區土地尚有部分登記為私人所有,部分土地遭法院拍賣,部份原住民受災戶遭第三人訴請拆屋還地,侵害原民災民居住權益,至今仍持續抗爭。葉大華、浦忠成及林盛豐三位監委對該部落重建計畫執行過程是否確實依規定辦理,表達高度關切,所以申請自動調查。

三位監委表示,自三叉坑聚落重建、遷住細部執行計畫核定,至今已有20多年,和平區公所卻仍未完成執行計畫,移轉重建屋坐落基地所有權給受災戶,導致受災戶重建屋的坐落基地流落至第三人名下,遭第三人訴請拆屋還地及離開家園。

三位監委質疑,當時主管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是否未盡監督之責,放任和平區公所行政怠惰,未依相關重建計畫辦理三叉坑部落重建,及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宜,致原住民受災遷村戶陷入無家可歸困境?現行處理情形及協處措施為何?是否維護原住民受災族人居住權利?此涉及原住民災民居住權益的保障,實有深入調查瞭解必要,因此申請自動調查。

新聞照來源:記者邱璽臣攝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支持數位發展部資安業務 時力:首要任務是聘得到適才適用人才

客家徵件展15日開跑 北市客基會:靈感來自客家族群與自然生態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


R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