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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羅廷瑋:中市交通局未盡到監督輔導公車職責
議員羅廷瑋:中市交通局未盡到監督輔導公車職責

議員羅廷瑋:中市交通局未盡到監督輔導公車職責 5

匯流新聞網記者吳清河/台中報導
台中市公車問題多,議員羅廷瑋今天在議會針對四月到五月台中市公車重大事故所顯露出的公車營運問題,向交通局提出三項要求及三問,請交通局面對公車問題不要再消極作為;李麗華議員則促市府體恤市民,屯區應廣設候車亭。

羅廷瑋指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39-1條第十八項規定,「自民國九十六年二月一日起營業大客車應裝設行車紀錄器。並應檢附行車紀錄器經定期檢測合格之證明。」,但是台中市四月份的公車死亡事故,竟然沒有公車行駛當下的行車紀錄畫面,相當離譜,由此可見,除了客運業者沒有負起責任之外,交通局也沒有盡到監督輔導的職責。

羅廷瑋提出三個要求,請交通局要詳細了解狀況:1.行車記錄器是否有定期檢驗?市府交通局是否有檢查?2.司機執勤是否依照勞基法規定?有沒有過勞問題?3.該路線是否有「班距過大,卻被要求準點」的狀況?

羅廷瑋議員也針對公車班距過大的問題,凸顯的公車業者營運問題,再對交通局提出三問。

第一,公車班距增大,嚴重影響上下學時段的搭車品質,若客運人力不足,為何不釋出或協調改由其他民間通運公司協助。第二,許多客運業者在過去有勞安及安檢上不合格的紀錄,甚至有遭到懲處的情形,但大多數的業者卻只是將罰款當成租金繳納似的,是否有做出實際改善,無人知曉,而交通局卻沒有一個汰舊換新的機制,無法有效替大眾運輸乘客來把關。第三,公車站牌的廣告招租率不佳,交通局卻沒有積極做為,即使沒有招租出去也沒有替換成市府相關的活動宣傳,請交通局應拿出積極態度來處理公車問題。

羅廷瑋說,不斷延長「免費搭乘」的里程數,免費服務民眾是好事,但公車運量不增反減,品質也日益低落。市府施政以福利民眾為前提,實在不應該將大家原有的搭乘權益大打折扣,大眾乘車安全及品質才是凌駕於一切的施政首要考量。

李麗華指出,梅雨季節又到,大雨連綿下不停,狂風驟雨說來就來,台中市區較多騎樓店面,但屯區許多站牌附近卻無遮風避雨之地。常常看到長輩或學生在等車時風吹淋雨,讓人相當不捨。希望市府體恤市民,在屯區廣設候車亭,縮短城鄉差距,讓大台中市民在搭公車時更安全便利。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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