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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調增弱勢民眾各項基本生活法定津貼
台中調增弱勢民眾各項基本生活法定津貼

匯流新聞網記者吳清河/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配合消費物價指數,依法調增弱勢民眾各項法定津貼給付額度,自今年1月1日起生效,未及時依調增金額發放的差額,將儘快於最近一次撥款月份補發,補助不縮水、不打折,依法發放。

社會局表示,「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依據補助項目及款別不同,由現行每人每月2,695元至1萬679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802元至1萬1,103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依項目不同由現行3,628元、4,872元、8,499元,調整為3,772元、5,065元、8,836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人每月依項目不同由3,731元、7,463元,調整為3,879元、7,759元;「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由1,969元,調整為2,047元。

社會局指出,這次調增的各項津貼及給付已自今年1月1日生效,未及時依調增金額發放的差額,其中「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將於2月10日補發;「低收入戶生活扶助」將於2月29日補發;「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將於3月10日補發。這次調增是因為108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104年漲3.97%,因此調增。

社會局長彭懷真表示,希望藉由各項社福津貼的依法調增,保障弱勢民眾基本生活,民眾對津貼調整如有疑問,可向台中各區公所洽詢。

照片來源: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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