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紀沈廷/綜合報導
美國社群網站巨擘Facebook先前因讓劍橋分析等第三方團體拿到用戶個資,遭到美國用戶提出集體訴訟索賠,美國聯邦法官近日表示,Facebook 對隱私權的觀念「錯得離譜」。
政治數據服務公司「劍橋分析」在2018年3月被爆出竊取約8700萬Facebook用戶資料,美國聯邦法官近日裁定該公司需接受全美範圍內針對「劍橋分析醜聞」提起的大部分訴訟。
雖然有些主張已經遭到舊金山聯邦地區法官Vince Chhabria駁回,但該名法官也表示,根據聯邦與州法,Facebook在沒經過用戶同意下,讓應用程式開發商與企業夥伴收集用戶個人資料的行為,用戶能夠試著讓Facebook為這件事承擔應有的責任。
雖然Facebook表示,沒有用戶因為這件事而遭遇到「實質」的傷害,而且在社群網站上跟朋友分享訊息並沒有合法的隱私權益,但這樣的回應卻遭到Vince Chhabria駁回,並表示:「Facebook提出的主張中,充斥著預期社群媒體用戶對於個人資訊及互動能夠保留隱私程度的隱私,但這樣的觀念大錯特錯。」
兩位原告律師Lesley Weaver、Derek Loeser在聯合聲明中表示,他們對於法官裁決感到欣慰,強調「樂見法庭尊重Facebook用戶的隱私權。」
Facebook現正面臨一連串侵害隱私的訴訟案,在Facebook用戶長達414頁的訴狀裡,稱Facebook誤導他們,讓他們認為自己能夠掌控自己的個資,但實際上,Facebook卻偏好讓數千個外部人士取得用戶資料,像是民宿訂房業者Airbnb、叫車服務Lyft及影音串流服務Netflix等。
Vince Chhabria指責Facebook用「全有或全無」的立場看待隱私權,認為用戶就算在「有限的」情況下分享個資,還是代表著用戶得放棄自己的隱私權。Vince Chhabria認為,Facebook在不同的地方採取不同的立場,像是在一個加州的案例中,Facebook將存在Facebook帳號的個資比擬成存在智慧型手機的資訊,但這樣的隱私權隱憂卻來的更大。
Vince Chhabria覺得,這樣的立場「比Facebook在這起案件中提出的論點更接近事實。」Vince Chhabria強調,與社群媒體好友分享資料,不代表非得喪失隱私權益。
而Facebook回應,Facebook認為保護用戶個人資訊跟隱私「非常重要」,也強調Facebook現在的做法已符合公開規範的操作,不支持任何法律索賠。
參考來源:Reuters、Arab News
照片來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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