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失聲」誰之過?中華電信 台互各說各話 誰說的才是真話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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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失聲」誰之過?中華電信 台互各說各話 誰說的才是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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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失聲」誰之過?中華電信 台互各說各話  誰說的才是真話

匯流新聞網記者李盛雯/台北報導

元旦起,「德國之聲」的德語頻道在中華電信MOD上「失聲」了,遭指控下架德國之聲的中華電信MOD和被指沒簽約沒給授權的台互公司各有說詞,到底誰才是讓德國之聲「失聲」的真正兇手?

事實上,德國之聲在台灣有兩個頻道,「失聲」的是德語頻道,依然發聲的是英語頻道。兩個頻道隸屬不同代理商,德語頻道由台灣互動子公司龍華數位代理,因尚未與中華電信簽署108年續約而下架,英語頻道由杰德影音代理,已完成簽約,繼續發聲。

德國「失聲」何等嚴重,不但驚動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也引起各界關注,畢竟這是一個優質的國際媒體,竟然在MOD上被「消音」,非同小可。台互發聲明指出,中華電信下架頻道的理由是雙方未簽定契約,台互認為中華電信新版契約加入所謂「霸王條款」,雙方協調不成,因此1月1日起德國之聲消失在MOD。

到底怎麼一回事?中華電信有說法。

中華電信解釋, 德國之聲電視台(DW)在MOD有(English)英語台及(Deutsch)德語台二頻道,都是免付費頻道。英語台由杰德影音代為申請執照並上架,德語台由龍華數位代為申請執照並由同集團的台灣互動上架。

中華電信喊冤,因為給杰德和台互的108年度續約新契約條款完全相同,杰德已完成新約簽署,其他免付費頻道契約同樣也全部完成新契約簽訂,只有台互基於特定立場堅持不願簽署新契約,中華電信多次表達協商契約內容的意願卻仍遭拒絕,「不是下架,是無法上架」,對此深感遺憾。

遭台互指控為「霸王條款」的,究竟是哪一條?原來是新契約中寫到「頻道業者就契約或服務的一部或全部的法律關係或履行事項主張異議,並對中華電信或中華電信人員(含關係企業)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檢舉,或向司法機關提出民、刑事案件時,中華電信得終止一部或全部的服務,且在主管機關受理結案或司法機關判決確定前,不受理頻道業者申請或申請異動服務的項目。」

台互認定,這一條是禁止第三方介入,這個第三方包括NCC,而且這新增的「霸王條款」讓頻道商毫無保障,例如頻道營運商若對任何爭議提出異議或訴訟,即使在契約關係內,中華電信仍有權把頻道下架、不受理申請,台互因此不願意續約。

對於台互的說法,中華電信強調,從未限制營運商向第三方尋求解決爭議或向主管機關申請介入瞭解,營運商的作為,中華電信給予尊重;但MOD是開放平臺,不是公共平臺,中華電信是上市公司,要對股東負責,還要考量營運商與在履約過程中萬一發生爭議,雙方應盡力控制訴訟標的,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華電信說,台互介意的此一規定對各營運商的權利義務與風險控管都採相同標準,沒有差別待遇或不公平對待,在107年底換約的「MOD隨選視訊內容營運商上下架契約」也有納入,台互是隨選視訊內容提供者之一並同意繼續續約,可見台互瞭解此一規定並非針對性的新增條款。

綜合雙方說法,令人不解的是,同樣的合約,同樣的條款,一視同仁的字句,另一家代理商可以平平安安簽完約,上完架,德國繼續出聲,為何台互卻認為不可行?更詭異的是,在隨選視訊的合約上,台互早早簽了約,一個轉身,卻在德國之聲的合約上有了疑慮,這個昨是今非的轉折點著實令人看不懂。

也難怪熟悉內情的人士分析,不管有爭議的是哪一條,其實關鍵都在於「到底要不要簽約」,想簽約,樣樣都好談;不想簽,樣樣是藉口。商業行為的世界裡,只要簽了約,給了授權,MOD沒有任何理由不讓德國繼續發聲。

沒有簽約,沒有授權,MOD如何上架?難道等著侵權被告?說好的德國卻在在台灣失了聲,到底是誰在危害台灣的國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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