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胡照鑫/台北報導
台灣居住環境相對擁擠,經常樓上樓下或是鄰居的動靜可以聽得一清二楚,若是動工成裝修,對鄰居周遭住戶的影響就更大。專家提醒,其實除了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黏貼及擺設之外,其他的裝修行為都需要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後,才可以開始施工,要是貿然施工,小心遭檢舉挨罰,得不償失。
根據「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規定,申請許可的部分可分為「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證」及「申請免變許可」。流程上通常會先與設計師討論施工設計,備齊現場照片等其他文件後,交由建築師進行評估。等到政府主管單位審查核可後,就會核發室內裝修施工許可證。
整體來說,行政流程時間雖然不長,但實際作業流程時間約需要30天完成。施工期間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若無法在6個月內竣工,應向主管單位說明理由申請延展竣工期限,最多可展延6個月,並以一次為限。
工程竣工後,需要向主管單位申請竣工查驗,通過文件審查、現場實地抽查、核對副本等流程後,就會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提醒大家,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明才可以讓裝修工程符合現行法規,若沒有申請施工許可就開始進行工程, 遭檢舉後將罰6到30萬元之罰鍰,限定期間內未補辦審查許可手續,還可連續處罰。
若工程完成後,沒有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明,遭檢舉後也會被罰6到30萬元罰鍰,並要求拆除符合規範,讓裝修的成本付之一炬。好租123提醒,相關申請的流程、細節、所需時間與注意事項繁雜且眉角眾多,記得找專業單位協助,省時又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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