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通過第11梯次廣播事業釋照要點,NCC預計釋出區域性(中功率)調頻廣播事業(FM)5張執照、社區性(小功率)調頻廣播事業(FM)10張執照、社區性(小功率)調幅廣播事業(AM)1張執照。
NCC表示,有關釋照方式,區域性廣播事業的許可,採取先審查後競價方式,而社區性廣播事業則以先審查後抽籤方式辦理。
因應數位化趨勢,現行無線廣播事業除了於播音技術、硬體設備朝數位化外,已有許多業者朝網路廣播發展,藉由新媒體拓展聽眾並增加經濟效益,促使廣播優質節目內容得以拓增接觸率。
NCC表示,為引導產業因應數位發展,本次釋照,申請人必須於營運計畫中思考數位新媒體應用事宜。
NCC表示,去年12月20日召開第11梯次廣播事業釋照公開說明會,審查作業要點及申請經營須知等草案在NCC網站已徵詢意見,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並公告受理申請作業。
NCC強調,本次釋照規範申請人的申請件數以1件為限,若有提交2件以上者,或2件以上申請案被認定為同一申請人提交者,所有申請案將予以駁回。
NCC也表示,本次釋照已將公共利益、兒少保護及服務新住民族群等規劃納入事業營運計畫的審查參考指標,並引導申請人思考是否藉由新媒體拓展聽眾及增加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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