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各縣市費率委員會審議2018年有線電視費率之際,長期關注有線電視費率審查的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去年底(12月29日)再向行政院提出專案質詢表示,行政院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應儘速研議修正有線電視廣播法,將頻道選擇權還給人民,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鍾佳濱的書面質詢指出,NCC在無法源依據下,擅自發文要求各縣市政府審議費率時將「分組付費」納入費率參考,強推分組付費將犧牲訂戶頻道選擇權,目前相關法令並無分組付費規定,他質疑NCC渺視立法院。
2016年,「有線電視分組付費辦法」行政計畫,立法院並未完成審議,主因在於其架構還是由系統業者握有分組頻道選擇權,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討論後仍有疑慮,如今,立法院並未審議通過行政計畫,去年,NCC在10月19日卻函文給各縣市政府,要求系統業者提分組付費機制。
對此,鍾佳濱在去年11月6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指出,NCC要求系統經營者提出的五項文件包括數位化進展、傳播本國文化之實施方案、地方頻道之執行情形及未來規劃、數位加值服務推廣計畫、分組付費機制,其中,前四項分別依據有線電視廣播法施行細則第11條第1項第5款、第8款、第7款、10款,只有數位加值服務推廣計畫是依據上述公文所提的第10款,而「分組付費機制」一項是依法無據。
鍾佳濱書面質詢指出,過去因考量系統經營者需投入設備建置收視系統,才賦予系統業者收費機制,但經過二期18年,系統經營者的設備成本已經攤提完畢,而全面數位化後,具備頻道組合客製化的條件之後,已不同於類比訊號時代,系統經營者對於所有收視戶僅能輸出同一套頻道內容,因此,數位化後,應回歸讓消費者自由選擇閱聽內容。
鍾佳濱書面質詢直指,目前欲實施的分組付費恐無法落實將選擇頻道權利還給收視戶之目標;分組付費應由用戶直接對應提供節目的內容業者、頻道商,可透過單頻單買或自組套餐的方式,由用戶自由決定,如果仍舊由系統業者決定,用戶還是無法看到所喜好的節目。
鍾佳濱書面質詢表示,行政院及NCC應本於有線電視主管機關的職權,建立良善的有線電視商業體制,儘速改正目前有線電視廣播法之規範,不應使系統經營者持續獨家掌控排頻權與定價權。
鍾佳濱書面質詢指出,有線電視全面數位化後,機上盒不僅能增添更多元、創新的服務供民眾使用,更是能夠讓民眾透過機上盒選擇與購買收看的頻道。
立委要求,行政院及NCC應儘速研議修正有線電視廣播法,將頻道選擇權還給人民,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另外,NCC去年底已公布有線電視「多元付費選擇機制規劃」(分組付費)草案內容,鍾佳濱認為,目前的「分組付費」規劃仍難以達到消費者做主的精神,還是由系統業者選擇套餐,這依舊是剝奪消費者的選擇權;目前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拆帳,處於不透明的狀況或許強勢吃了收視戶的豆腐,卻不知情,這將是收視戶最大的損失。鍾佳濱辦公室表示,NCC提出的分組付費草案只是還給消費者頻道選擇權的方式之一;針對分組付費草案內容,NCC也會在立委要求的書面報告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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