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29日)委員會議通過「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及「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修正發布案,放寬火腿族資格與規範,包括延長執照期限由5年改為10年,取消術科(摩氏電碼測試)考試,新增開放供業餘使用頻段等規範。
NCC表示,參採國際電信聯合會(ITU)建議書調整測試題庫與題組、減列申設所需應備文件、放寬電臺執照換照申請期間,由屆滿前1個月內,修正為屆滿前6個月起5個月內,並明確化電臺管理與審驗規定。
此外,「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部分,在2,440 – 2,450MHz、47,000 – 47,200MHz及248,000 – 250,000MHz等頻段發射方式增列供衛星業餘使用,並增訂特殊業餘電臺申設及管理規定等。
在「業餘無線電機技術規範」部分,NCC表示,主要著重在修正業餘無線電機得使用頻段及相關射頻規定,如開放0.1357 – 0.1378MHz供業餘使用;一等業餘無線電機於144、430MHz頻段之發射功率調整為100瓦,另外,也將電臺審驗及使用規定等屬於電臺設置及操作使用事項,回歸業餘無線電管理辦法規範。
NCC強調,此次修正係從監理實務面進行檢討,完成法規適切鬆綁及提升法規明確性,推動延長人員執照期限、取消術科(摩氏電碼測試)考試,以及新增開放供業餘使用頻段等措施,預期有助提升業餘無線電通信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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