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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機上盒有認證不代表內容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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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機上盒有認證不代表內容合法

匯流新聞網記者蘇元和/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表示,不少機上盒業者藉由NCC認證標章,卻提供違法節目內容,但NCC只負責檢驗機上盒的硬體規格,此類器材搭配其後端或雲端提供的影音內容涉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問題,則由智慧財產主管機關及司法機關處理。

NCC副處長陳春木表示,今年2月至3月期間,有業者拿NCC檢驗證明與國家認證等標章後,提供違法節目內容,因而被檢舉。

針對被陳情與檢舉的產品,NCC表示,為避免部分人士惡意混淆視聽,將硬體審驗作為內容認證甚至做為宣傳行銷手段,NCC要求此類器材的型式認證申請人應檢附切結書保證其器材的使用無違反智慧財產相關規定,NCC始予受理認證審驗。

此外,NCC表示,該等器材的審驗證明應加註警語「器材之審驗範圍並不及於器材後端連網接取之影音內容」,提醒消費者注意及尊重智慧財產權,並防杜不肖業者試圖或無意間形成以硬體檢測認證混淆影音內容權利保證法遵義務之情形。

NCC表示,持續向電視、OTT(Over-The-Top)業者或其公協會及外界宣導,可於NCC官網射頻器材審驗專區輸入關鍵字(如「電視」等)查詢此類器材有否通過射頻功能認證。

NCC表示,NCC職責是依電信法第49條第3項規定,針對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電視棒)的無線射頻功能硬體進行檢測並核發型式認證證明,避免電波干擾,確保無線電波秩序及保障消費者安全,認證範圍並不及於此類產品後端連網接取提供的影音內容。

NCC強調,經過與驗證機構開會,NCC決議要求驗證機構自當日起受理該等器材審驗時,應要求申請人檢附切結書,保證其所申請型式認證的無線網路多媒體機上盒或影視棒內,無提供未經授權影視音節目及頻道的韌體或APK等程式的預載或下載連結,否則將因此而違反「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辦法」第22條第2項第8款規定,由NCC廢止該器材之審驗證明,申請人並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NCC並於核發該等器材的審驗證明加註警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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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照來源:翻拍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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