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條龍的獎金制度 稅災暗夜哭泣何時終止?  - 匯流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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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一條龍的獎金制度 稅災暗夜哭泣何時終止? 
【投書】一條龍的獎金制度 稅災暗夜哭泣何時終止? 

青/電子工程師

台灣為民主法治國家,但稅制仍停留在威權時期,雖在10712月底通過實施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但被財經專家學者喻為納稅人的納骨塔,而財政部四月提出的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更見玩數字遊戲仍侵害人權的法條,例如滯納金加徵由「每逾 2 日」調降為「每逾 3 日」按滯納數額加徵 1%;將納稅義務人繳納復查決定應納稅額得暫緩移送執行之金額比例由「半數」調降為「1/3等等 

事實上,人民在乎的絕不是半數改為1/3每逾2日調為3日,而是實質的依法依證據查核,拒絕「脅商」多少繳一點、漫天喊價的課稅方式,更不要稅官說的算,曲解人民所得性質。大法官會議解釋,繳1/2稅額才能進行訴願救濟違憲,改為1/3就不違憲嗎?滯納金加徵由每逾2日調為3日,仍然是全世界最高比例的罰則,比民間的高利貸還高。令人遺憾的是,整個修正草案,不見任何一條有對稅捐人員開錯稅單作出懲處的條例,意思就是多開幾張烏龍稅單也不會有事,還可領稅務獎勵金,何樂不為呢?堂上一點硃,百姓千滴血啊 

人民收到有疑問的稅單,必須先繳稅額1/2或財產擔保才能提起訴願,否則資產就會遭到凍結、拍賣限制出境、拘提、管收,而救濟期間並不暫停執行,許多受災戶財產被凍結,根本拿不出半毛錢救濟,只有眼睜睜看著財產被強制拍賣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從最前端的檢舉,到中端的稅官稅單開出,到最終的執行,甚至行政法院相關人員,一條龍全都有獎金可分配獎金誘惑驅使下,早已形成牢不可破的共犯結構,許多受災戶窮極一生心力,散盡家財,只為換取一個人性的尊嚴 

被氣到小腦萎縮症病發,以致走路不便的張先生,就是因為每年要繳交40萬地價稅,將用地拿來當作停車場,卻被政府剷平,自己名下的地卻不能為自己所用!張先生氣得一狀告到法院,法官卻告訴他,雖然知道這件案子很冤,但不能判決張先生勝訴,這是甚麼無良心的論調?張先生現在肢體障礙,身體失去平衡,非常痛苦 

苗栗詹姓老農在20179月向卓蘭鎮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使用獲核准,同年12月苗栗縣府核發建照,他投入畢生積蓄200萬蓋資材室。20183月僅剩屋頂就快完工了,水利署巡防員卻認定農舍蓋在河川管制區域內,並行文縣府、公所要求撤照和督促恢復原狀。河川局在7月就直接裁罰老農205萬元。11月初老農要買肥料時,發現名下戶頭、不動產都被查封,讓他又急又氣,1119日就不幸往生。老農妻心有不甘,也活活氣死。「奪命罰單」背後隱藏有多少為獎金、為績效釀成的悲劇? 

獎金一條龍的民怨,近年已匯聚成一股病毒,比洪水猛獸還恐怖,將人民生命財產瞬間吞噬前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志龍明確指出,稅務獎勵金是邪惡的源頭,製造很多冤稅案,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恥辱,莫須有的人格被侮辱,沒犯法、沒欠稅卻被國稅局誣指逃漏稅,活在被社會唾棄與誤解的恐懼之中,都足以讓人民鬱結痛不欲生這是國家犯罪嚴重侵犯稅災戶的身心健康,得癌症、憂鬱症、自殺,甚至跳樓,令人揪心扼腕啊賦稅制度若完善,何須訂定救濟?既然定下救濟制度,卻又不能發揮實際功效,實有損台灣民主法治國家的形象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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