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語芯/專案經理
在關心疫情的同時,是否也意識到病毒的可怕,
基隆一名陳先生因為沒繳罰單,卻害得連家都沒了!
如果不識字是一種罪,那麼所該承受的處罰,會不會太過嚴厲。
對此執行署表示,法拍過程無瑕疵,
無家可歸的痛苦,於情何忍,為1萬8000元的罰單,
且行政執行法 第 3 條,行政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
病毒之狠人們知曉,全面防堵戒備,而行政執行署之狠,
照片來源:行政執行署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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