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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稅災迫害是一輩子也忘不了的痛苦記憶
【投書】稅災迫害是一輩子也忘不了的痛苦記憶

黎清/行政助理

前德國駐台代表、德國在台協會處長歐博哲(Martin Eberts)曾讚美台灣是個自由民主的國家,擁有繁榮的經濟與高科技產業。但他卻也發現台灣對人權迫害歷史的無知。歐博哲表示,台灣在民主法治教育上很大的問題,過去二二八、白色恐怖時代的歷史總是被封口、封存,致使學校教育也很少對人性尊嚴做完整的教育,取而代之的卻是洗腦式教育。台灣領導人面對過去白色恐怖的平反,只有道歉、賠償、弔念,沒有公布加害人,所以至今仍無法根除威權遺毒。

前大法官許玉秀曾表示,國家給人民的兩大痛苦,一刑罰、二稅賦。刑罰與稅賦本質上就是一種人權的剝奪,因此更應嚴守正當性與合理性。過去白色恐怖時期,藉由不實檢舉、栽贓嫁禍,便將受害者消失,同時瓜分財產,公權力搶奪民產之實,掛在一個「依法行政」的假面具下行使,更不用談正當法律程序與證據法則了。

現在稅務執行官殺人完全不著痕跡,用稅務案件來侵害人民的生存權、財產權,法官也習慣性配合,表面奉行「國庫主義」,一面領賞(稅務獎勵金),對欠稅欠費者施以強制執行。欠300元就凍結銀行戶頭,欠3萬元就查封、甚至拍賣財產、限制出境、管收入監,最後,若一毛都沒了,也不管人民如何活下去,直接扣他們每個月薪水的1/3來抵稅。

前財政部長張盛和當初為抑制房價高漲而實行的奢侈稅,結果不僅沒有課到投資客的稅,反而讓無辜百姓遭殃,最後不了了之黯然收場。李泳賢於民國100年8月首次買屋自住,購屋成本660萬,因經濟不好無法負擔龐大貸款,在101年4月以670萬售出,只因沒有將戶籍遷入新房,有水電費的收據為證,稅務人員仍堅持不採「有自住」的事實,竟被認定漏報奢侈稅,連補帶罰揹上216萬稅金。後來奢侈稅都廢了,李泳賢仍持續被強制執行,每個月被國稅局自薪資中強行扣款2萬元抵稅。創奢侈稅錯誤政策害慘人民的張盛和卻不用承擔錯誤,獎金已入袋,加害者是官就沒事,受害的老百姓卻得受一輩子的折磨。

德國歐斯納布魯克(Osnabrück)大學駐台教授連福隆直言,人民收到假稅單,法官還沒判輸,訴願就要先繳一半,才能免除被強制執行,這個惡法創造了政府犯罪。訴願是基本人權,德國基本法第17條訴願沒有設任何條件,但是台灣訴願呢?人民繳不出一半稅額就查封房子,依德國基本法第13條,住宅不可侵犯,這是絕對財產權。在台灣罰鍰最高可到15倍,而德國追溯人民罰鍰超過財產一半就必須停止,這是人民的基本生存權。

台灣1987年7月15日解除戒嚴令,白色恐怖的歷史,確實是無法割斷的傷痛,也不能從國人的歷史記憶消失。電影「返校」有個副標,「你是忘記了,還是害怕想起來?」,然經歷過不合理稅單迫害的稅災戶卻是「用一輩子忘也忘不了的記憶」,甚至至死仍得不到一紙撤銷稅單,纏擾終生都不得平反。

據法務部調查公布,每年新增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案件從90年190萬件到107年1,021萬件,飆升5.37倍,平均每2人就有1人面臨稅務問題,這麼嚴重的警示,執政者怎能視而不見?明年大選在即,希望台灣人願意給自己一個機會,選出有良心正義的候選人,真心改革台灣的法稅制度,解決人民的痛苦。

照片來源: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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