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天氣冷,正是吃鍋旺季,台北市衛生局今(9)日公布最新抽驗火鍋料專案結果,一口氣檢驗發現有10件蔬菜及花生粉、豆腐出現農藥或防腐劑、黃麴毒素殘留違規超標,不乏知名店家,包括:辛殿麻辣鍋、心心麻辣鍋、富樂台式涮涮鍋等都榜上有名。
台北市衛生局是在今年10月中旬執行火鍋料專案抽驗計畫,抽驗地點包括火鍋店、餐飲店、市場、賣場及超市等,共計抽驗60件,其中10件品質不符規定,分別為8件蔬菜 (蔥4件、青江菜3件、白蘿蔔1件) 檢出農藥殘留,;1件花生粉檢出黃麴毒素;1件豆腐類產品檢出防腐劑苯甲酸。
其中,辛殿麻辣鍋信義店(昕殿有限公司)抽驗到的「蔥」檢出殺蟲劑滅芬諾0.29ppm(標準:0.01ppm、殺菌劑賽氟滅0.55ppm(標準:不得檢出),來源廠商為五三七商行;心心麻辣鍋(格萊思美國際餐飲股份有限公司)抽驗到的「青江菜」檢出殺蟲劑芬普尼0.372ppm、芬普尼代謝物0.039ppm,共計0.411ppm(標準:0.001ppm以下)、殺蟲劑托福松1.42ppm(標準:0.05ppm),來源廠商為來稼生鮮蔬果行。
另外,富樂台式涮涮鍋(富樂台式有限公司)一口氣有兩樣不合格,「三星青蔥」檢出殺蟲劑克凡派2.2ppm(標準:1.0ppm),「豆腐」檢出防腐劑苯甲酸0.5 g/kg(標準:不得檢出),來源廠商分別為三星地區農會、士林區胡姓業者。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針對上述品質不符規定產品,已令販售地點業者立即下架,不得販售,經追查違規產品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所轄衛生局依權責辦理;來源屬台北市業者,將依法處辦。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可處負責業者新台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規定者,可處負責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不符「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者,可處負責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台北市衛生局提醒,民眾宜優先選購當季蔬果,於食用或烹調前先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至20分鐘,接著使用流動的水源沖洗2至3遍,烹煮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以減少及降低農藥殘留。另,黃麴毒素主要是黃麴黴菌及寄生麴菌所產生之二級代謝產物,大劑量食入會引起肝毒性發炎及肝細胞壞死,經常汙染花生、玉米、米、麥及堅果類等作物,台灣溼熱氣候利於黃麴黴菌的生長條件,因此消費者購買此類產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廠商、產品包裝完整,開封後保存於乾燥環境,及先買先吃原則,來維護食用安全。
照片來源:台北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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